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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西城中队执法队员在大桥路农贸市场周边巡逻时,发现一位商贩带着一筐鸡鸭在路边销售。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四十二条的规定,执法人员立案调查对该商贩处以300元罚款。
执法人员表示,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和食用鸽,也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经营,否则将予以相应的警告、罚款。“为了我们的市容市貌,也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希望市民们通过正规市场购买活禽,欢喜平安迎新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西城中队副中队长何金军说。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西城中队开展节前市容专项整治行动,坚持防疫和市容市貌两手抓,构筑“突击整治+长效网格”市容网格管理体系。一方面,通过一周一次全员列队出巡,巡查辖区内主次街道、农贸市场,纠劝管理占道经营、越门经营、乱堆放、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加强物业小区防疫督查,管理活禽占道经营行为;另一方面,进行网格化长效管理,将辖区分为5个区块,明确每个区块的网格员,将巡查、管理责任落实到人,让街面占道经营整治工作常态化。
截至目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西城中队共纠劝占道经营400余例,越门经营100余例,乱张贴、乱堆放等不文明行为100余例,立案占道越门经营近10起,立案活禽占道经营2起。
来源:今日黄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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