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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行为
连日来,为进一步推进《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实施,遏制电动自行车非法篡改车速违法乱象,区市场监管局立足自身职能,以标本兼治为目标,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力度,落实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销售单位主体责任,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消除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确保广大群众出行安全。
区市场监管局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开展全面摸排,加强源头管理。目前,该局已对辖区内爱玛、牛丁、三叶等8家获3C认证的电动车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同时,该局邀请中国质量认证中心3C产品认证检查员全程参与,对获证产品一致性、执行标准、防篡改设计等一一核查。集体约谈生产企业负责人,要求企业严格自律,落实好主体责任,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不为非法篡改车速限值预留“后门”,在源头中做到车速、电池防篡改。
其次,区市场监管局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该局对辖区内在册的139家电动车销售单位进行逐一排查,掌握实际经营品牌、售卖的电动自行车是否经3C认证、有无销售超标车、有无违规篡改车速等实际情况。在排查过程中,要求所有销售单位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截至目前,该局已出动检查人员50余人次,检查经营户61家,暂未发现销售违规电动自行车行为。
同时,该局加大宣传,通过制作电动自行车安全风险警示宣传海报,并在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销售单位进行展示,营造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氛围。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主动向消费者宣传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知识,强化消费者的安全意识。
接下来,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开展电动自行车非法篡改车速专项整治。同时,发挥模塑产业质量基础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功能,深入生产企业进行技术标准、质量监测、产品检验等质量帮扶,不断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
来源:今日黄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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