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编辑推荐

查看: 192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图说黄岩] 【千年永宁 放心消费】 2019年12月消费投诉公示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0-1-7 16:3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提示篇

01
被诉方:上海笕尚服饰有限公司台州黄岩店
被诉方地址:黄岩区西城街道大桥路1号(吾悦广场商铺1008-1011号)
投诉人:毛*
投诉时间:2019-12-02
投诉内容:我于11月29日在黄岩区吾悦广场一楼1008号MJSTYLE购买了一件牛仔外套,价格:395元。我看到购物发票上备注七天无理由退换,现因个人不喜欢,要求商家退款,商家拒绝退款,寻求帮助。

消费提示

对于实体店销售的商品,法律上并无规定要求七天无理由退换,但商家既已作出承诺,则应当履行。当然,消费者也应当遵循相关退货要求,提供购买凭证。

02
被诉方:台州元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被诉方地址:黄岩区二环西路897号
投诉人:罗*
投诉时间:2019-12-05
投诉内容:我在黄岩区二环西路897号台州元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车,并支付定金:20000元,签订的购车合同内标明交车时间系11月30日,现商家告知因店内未将购车款支付给厂家,后厂家将车辆销售给其他4S店,导致无法按时交车,现要求商家退还双倍定金并赔偿3000元的车辆泡水补贴(有效时间截止至10月份),双方协商不下,寻求帮助。

03
被诉方:浙江里程汽车有限公司
被诉方地址:黄岩迎宾大道(五里牌路段)
投诉人:吴*
投诉时间:2019-12-20
投诉内容:我于11月24日在黄岩区浙江里程上汽大众4s店签订购车意向合同,缴纳定金2199元,销售人员表示12月20日可提车,我于12月20日联系销售人员准备提车,销售人员称没有车,进不到货了,现要求退定金。

消费提示


消费者在签订购车合同时,应当与商家明确车辆交付时间、相关的违约责任以及赔偿条款,对商家提供的明显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的条款,有权提出质疑。

04
被诉方:台州市百合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被诉方地址:黄岩二环西路288号
投诉人:江*
投诉时间:2019-12-09
投诉内容:我于11月30日,在黄岩区二环西路的台州百合丰田4S店,欲购买丰田卡罗拉,支付了3000元订金,现发现其他车店优惠力度更大,不欲在该店购买,要求对方退还订金,但店家不予,我在支付订金时店家未告知不能退款,现协商不下,寻求帮助。

消费提示


订金与定金,读音相同,但意义却大不相同。消费者在购物时,一定要搞清楚所交的款项到底是订金还是定金,并应当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担保法》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05
被诉方:宁波浙国美电器有限公司黄岩分公司
被诉方地址:黄岩县前街125号一、二层
投诉人:葛*
投诉时间:2019-12-25
投诉内容:我于2016年在黄岩区东城街道县前街国美电器购买了一台夏普电视机,价格:4000元,保修期4年,2019年12月发现电视显示屏损坏,向商家反映,商家维修后表示原装屏已经没有,无法进行维修,现电视机属于报废状态,商家告知可以赔偿2000元费用,我要求商家赔偿3000元,寻求帮助。

消费提示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商品在三包有效期限内,因经营者原因无法提供维修服务的,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予以退货或者更换。经营者按照三包规定承担退货责任的,应当根据商品的发票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不得收取折旧费、使用补偿费等任何费用。


警示篇

01
被诉方:台州亨得利名表珠宝有限公司黄岩吾悦广场分公司
被诉方地址:黄岩区西城街道大桥路1号(吾悦广场商铺1006号)
投诉人:王*
投诉时间:2019-12-04
投诉内容:我于7月13日在黄岩区大桥路台州吾悦广场1楼的天梭手表店购买手表,金额:5200元,戴了1天后发现秒针脱落,向商家反映要求退货或换货,商家表示只可以维修,双方协商不下。

02
被诉方:台州亨得利名表珠宝有限公司黄岩吾悦广场分公司
被诉方地址:黄岩区西城街道大桥路1号(吾悦广场商铺1006号)
投诉人:张*
投诉时间:2019-12-16
投诉内容:我于2019年6月在黄岩区吾悦广场天梭专卖店购买防水手表,金额1900元,8月底发现表内有水,向商家反映进行维修,12月初才拿到手表,发现指针全生锈,要求换新手表或退款,商家表示只可以维修,协商不下。

消费警示


表虽名表,但质量和相关售后服务却差强人意。钟表属国家“三包”目录内商品,整机三包有效期1年,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2年。按照《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经营者按照三包规定承担修理责任的,应当自收到消费者要求修理的商品之日起五日内修复,并不得收取材料费、人工费等任何费用。商品在三包有效期限内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全部修理时间累计超过三十五日的,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予以退货或者更换。商品在三包有效期限内修理或者部件更换的,其修理部位或者更换部件自商品交付消费者之日起重新执行原规定的包修期;其他部位的包修期应当扣除维修占用的时间。

03
被诉方:台州市黄岩区忆红妆摄影工作室
被诉方地址:黄岩区西城街道横街三区27幢四单元201室
投诉人:叶*
投诉时间:2019-12-09
投诉内容:我和朋友于10月7日至十月底带孩子在黄岩区横街三区27幢4单元2楼忆红妆写真坊拍摄写真,价格:299元/人,现反映该店已关门停业,且无法联系上商家,现无法领取照片,寻求帮助。

04
被诉方:台州市黄岩区忆红妆摄影工作室
被诉方地址:黄岩区西城街道横街三区27幢四单元201室
投诉人:楚*
投诉时间:2019-12-18
投诉内容:我于国庆期间在黄岩区环城西路与横街西路交叉口的忆红妆写真坊拍摄照片,通过微信缴纳299元费用,在半个月后前往该店选择照片,直到12月依旧未拿到照片,联系店家,微信不回且电话停机,前往该店发现店门已经关闭,未取到照片,寻求帮助。


消费警示

该商家已歇业,我局通过多种形式,均无法与该商家取得联系,相关纠纷无法实施调解,建议消费者可通过诉讼途径寻求解决。
消费者在使用预付式消费时,应尽量选择经营规模大、市场信誉好、经营状态佳的单位进行消费,不可因某商家优惠幅度较大而忽视了潜在的风险。要理性消费,尽量避免一次投入过高,承担过大风险。消费时应当详细了解商家的经营资质,尤其在购买涉及金额较大、持续时间较长的产品时,应当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相关权利、义务,并要求商家签字盖章确认。要妥善保存相关服务细则、协议、发票等证据,如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及时与商家协商,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一旦发现商家存在非法吸储、携款潜逃等恶意侵权迹象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来源:黄岩市场监管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浙公网安备 331003020000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