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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城事] 给消防车通道“添堵”,小心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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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3 10: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2019年12月31日,台州市消安委办公室下发通知,针对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和堵塞的情况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切实保障各地消防车通道畅通,维护市民的人生和财产安全。

近期,国内发生的多起火灾中,均出现消防通道堵塞造成消防车无法及时进行救援,甚至出现市民自发掀翻堵路车辆的情况,引起网友广泛讨论。

“从我们前期了解的情况来看,消防车通道被堵塞的情况,在我市各地比较普遍,需引起广大市民的重视,切实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台州市消安委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

保障消防车通道畅通,首先要确保通道标志标线设置醒目,台州市消安委办要求我市各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医院等高层公共建筑要在1月7日前完成标识工作。文博单位、学校、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道要在1月20日前完成标识工作。

“各单位都要展开消防车通道自查自改工作,有物业的小区,物业要对消防车通道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乱停乱放行为。无物业的小区,由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组织成立管理机构或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安排专人管理消防车通道。”市消安委办公室工作人员说。

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依照相关规定,消防部门将责令其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则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此外,消防部门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有权强制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被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个人诚信记录。拒绝配合相关部门工作,则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市民如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制止和劝阻,当事人如拒不听从,可以用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向12345平台或拨打96119举报。

来源: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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