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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解,商家全额退款,并承担医药费
近日,临海市杜桥镇的黄女士戴着帽子和口罩,来到杜桥消保委分会投诉,称她在杜桥一家化妆品店购买了一套护肤品,使用几天后,脸上就出现了大片红肿。
黄女士说,她在店员的推荐下买了一套1200元的护肤品,对方说这套化妆品对皮肤无刺激,可以放心使用。可她用了几天后,脸上就开始刺痛、发痒,红肿了一大片。“感觉自己被毁容了,医生诊断是过敏性皮炎,现在脸上只能涂药膏。”黄女士说,这些天,她觉得自己没“脸”见人,工作也请假了好几天,她要求化妆品店赔偿医药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但商家认为产品没有问题,不肯赔偿。”
针对黄女士的投诉,杜桥消保委分会工作人员赶到该化妆品店了解情况。商家李女士出示了黄女士所购买的柔肤水、润面霜、洁面乳的进货商资质、票据、检验报告、毒理性检验报告等。报告显示,其皮肤刺激性试验结果为无刺激性。李女士说,黄女士购买时,为防止不适应,也提出是否可以先使用小样。黄女士是用了小样后,觉得效果不错,皮肤也没有任何过敏才买的。
李女士称,她看过黄女士的门诊病历,是过敏性皮炎,但并没有查过敏原是什么物质。“皮肤过敏的原因有很多,单凭这一病历,无法确认皮肤过敏就是由我们的护肤品引起的。”
对此,黄女士表示,自己之前用过其他护肤品都没有出现任何问题,所以问题应该就出在这套护肤品上。
双方争执不下,经杜桥消保委分会工作人员调解,最后,李女士退还黄女士购买护肤品的1200元及赔偿430.8元的医药费。
据悉,截至目前,杜桥消保委分会共接到12起购买化妆品或美容服务的投诉,其中有3起是化妆品引起的脸部不适或过敏,4起是办卡后后悔想退款的,5起是美容达不到承诺效果要求退费的。杜桥消保委分会提醒,消费者购买美容产品或服务时一定要去有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的正规单位,并索要和保留票据;在购买时,应当充分了解自己的情况是否适合该类产品或服务,不要只凭销售员的宣传就贸然购买,必要时先进行皮肤测试。
来源:台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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