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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城事] 轻微交通违法被查,发朋友圈集赞可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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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3 09: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轻微交通违法被查不一定意味着必须记分罚款,还可以把违法行为发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集赞免予处罚。近日,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推出了一项执法新举措,对于查处的轻微违法,驾驶人可以在自己微信朋友圈发布自己的违法行为,集赞免予处罚。

据了解,从8月5日起,全市交警中队将在早晚高峰以及日常执勤过程中,查处二、三轮电动车超载、逆向行驶、骑行不戴头盔、骑行戴头盔未系安全绳、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醉酒骑行等违法行为。查处时,交警会要求违法行为人将自身交通违法行为发至朋友圈,集赞20个以上,或发动微信好友5人以上在朋友圈发布交通安全知识。如违法行为人在15分钟内无法完成上述集赞或转发要求,交警会对其进行口头教育或处罚抄写交通安全宣传标语。

“我们通过日常执法发现,二、三轮电动车超载、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频发。而为了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市民出行,我们推出了这项执法新举措。”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民警童泽同透露,之所以选择要求违法行为人发朋友圈集赞,是因为朋友圈的信息传播速度较快、覆盖面也相对较广,一位违法行为人就可以将交通安全知识传递给多位亲朋好友。

记者注意到,实际上,通过发朋友圈集赞来免除交通违法处罚的措施,台州并非首创。2018年,安徽合肥、山西晋城、江苏无锡、山东烟台等地已先后将交通违法行为发朋友圈集赞可免除处罚,纳入到交通违法整治的处罚中,并将其列为整治新举措。

对此,童泽同表示,轻微交通违法从轻处罚已渐成趋势,台州交警也是结合了台州道路交通实况,借鉴了全国各地的经验作出的。

来源: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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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3 10:02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这个方法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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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5 00:08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弱弱的问一句,如果违法者没有微信,那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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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5 08:05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楼上扛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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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5 08:3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嗯嗯,重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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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5 09:06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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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5 09:52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教育为主,谁理你,还是要重罚。看看酒驾和礼让行人,重罚之下必成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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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5 10:09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杠得好像有道理,那就抄写,万一再来一句,不会写字呢?怎么办呢?那只能掏钱让你长记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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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6 22:20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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