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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旧房拆迁中,村民汪某弄虚作假,采取“假离假再婚”的方式,向政府多“争取”到一间拆迁宅基地。6月27日下午,黄岩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诈骗案。当法官宣布汪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时,汪某为自己所做的荒唐行为而受到法律严惩懊悔不已。
2008年开始,黄岩区江口街道道头村开始轻化投资园区建设,需要对全村范围进行拆迁改造。村民娄某家属于拆迁安置对象,按照相关政策,娄某、汪某夫妻以及儿子小娄只能安置两间宅基地。娄家提出,家里条件困难,希望政府能安置其三间宅基地。娄家的要求并没有得到政府同意,尽管当地村干部、开发办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做工作,娄家就是不同意办理拆迁手续。
转眼到了2014年,村里的拆迁安置工作接近尾声,汪某心里有些急,觉得这样一直“耗”着也不是个事,想到通过“假离假再婚”的方式来获取第三间宅基地。汪某拿了一张娄某的照片,找到办假证的人,花了100多元钱办理了一张娄某跟“杨桂花”的假结婚证。
汪某告诉丈夫:“离婚了就能多得到一间宅基地,咱俩来个‘假离婚’,婚后吃住还是在一起。”之后,汪某带着离婚证、假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去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在向开发办缴纳4万元之后,多拿到了一间宅基地。办理假证“假再婚”的事,汪某跟家人都未提起。
根据黄岩区江口街道上辇、道头村宅基回购说明的相关规定,每间宅基地回购价为14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台州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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