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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厂里出纳同一办公室,却在出纳使用厂里微信付款时偷偷将单位的微信帐号、密码、支付密码记在心里。离职后,立马把原单位微信账户的四万多钱转走。3月21日,曹某因涉嫌盗窃罪被黄岩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曹某是江苏人,24岁,今年2月份应聘到黄岩一模钢厂做文员,与公司的出纳小支同办公室。厂里有个手机,平时收款付款小支经常在用。一日,曹某见小支在登录微信后付款,悄悄站在小支身边将登录密码、支付密码记在心里。十余日后,因为不适合岗位原因,曹某离开了工厂。
3月18日,没有收入来源的曹某又欠了一屁股债,于是想到了前单位微信账户里的钱。19日晚22时许,曹某用自己的手机登录厂里的微信,发现微信账户里还有一万多元,就想着怎么神不知鬼不觉的把钱占为己有。曹某想到了自己租房边上的超市,因为经常在那买东西,与老板娘熟,也有超市的支付二维码。紧接着,曹某分四次将微信账户及绑定的银行卡里的钱扫码支付给超市。
20日7时许,为了避免自己露面在超市,自以为聪明的曹某写了张纸条托人传给超市老板娘,谎称是朋友急需用钱,让超市老板娘帮忙将收到的钱汇钱到账户上。至当天中午,曹某将三万多元钱用于还贷,一万元存入自己卡内。
“我翻看了厂里监控,厂里的手机一直在办公室,也没有人进出,账户里的钱怎么就不见了呢?”20日,老板金某觉得非常奇怪,于是向警方报案。经侦查,当晚8时许,民警在曹某的出租房内将其抓获。
来源:黄岩公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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