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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上午,三门县公安局城关刑侦中队接到杨某报警,称自己银行卡在手上,卡里却有2500元钱被人取走。民警通过了解得知,杨某为图方便将密码写在银行卡背面,平时把银行卡放在床头,怀疑是熟人所为。
民警调取银行视频监控,发现取走杨某银行卡里钱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同室好友方某。面对铁证,方某很快承认自己盗窃杨某银行卡的犯罪事实。
据了解,杨某和方某平时关系很好,一个偶然的机会,方某发现杨某银行卡背面写有密码,而且平时卡就放在床头,方某就惦记上了杨某银行卡里的钱。
1月12日上午,方某趁杨某外出,将杨某的银行卡拿到ATM机上取走1000元,后将卡放回原处。事后见杨某没有发现,2月26日方某再次取走卡里的1500元。
3月12日上午,杨某到银行取款时发现少了2500元,赶紧向警方报了案。
事后,方某如数归还杨某2500元,并取得了杨某的谅解。目前,方某已被三门县公安机关依法办理取保候审。
来源:台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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