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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长潭水库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启动
台州“大水缸”长潭水库饮水源的保护备受关注,市民关心的《长潭水库饮用水源保护条例》呼之欲出。
3月12日,《条例》草案起草组成员开展立法调研活动。当天上午,浙江大学光华学院钱水苗教授、叶勇飞副研究员与黄岩区区府办、市生态环境局黄岩区分局、长潭水库管理局相关人员一起到长潭水库进行实地考察后,专门召集黄岩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司法局、水利局等有关单位和乡镇负责人进行面对面座谈。
据介绍,此次立法调研活动,重点讨论《长潭水库饮用水源保护条例》课题的方向、框架及难点等,主要围绕如何明确各级政府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责任;如何解决和完善现行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长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现状与存在等问题。参加调研的专家对“大水缸”水源保护立法的期望和要求等方面也进行热烈商讨。
对库区群众来说,生态补偿机制最受关注,专家们调研后提出了许多建议。钱水苗教授说,生态补偿是一个普遍性问题,立法调研的目的应将保护水源列为优先,以如何补偿库区人民的利益作为重中之重,处理好环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保障他们的生存发展权利。因此,要平衡并协调好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发挥管理职能,切实做好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
对于人大立法机关来说,在提出问题的时候尽量同时提供一些解决问题的建议性意见,确保立法质量。
水库管理局负责人告诉记者,长潭水库饮用水源作为台州最大的“水缸”,承担着300多万居民饮水、100多万亩农田灌溉、数万家企业用水的保障任务,事关无数台州市民的健康和福祉。此次立法调研活动,算是正式拉开了长潭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地方立法的序幕。
来源:台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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