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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是正月初十,不少人还沉浸在春节的热闹中。但温岭太平街道的阮先生却因为乱倒装修垃圾被城管处罚了,长了个教训。
当天上午,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区二中队的执法队员和往常一样,在辖区里四处巡查着。当他们经过黄毛山藤岭老路附近时,却发现了一堆被偷倒的装修垃圾。“当时四周也没有发现有运输车辆经过、停留的踪迹,估计这堆装修垃圾已经被倒在这里有一段时间了。”执法人员说。
经过勘查,这堆偷倒的装修垃圾近一吨,主要是一些抛光砖、大理石碎片以及塑料墙纸等装潢材料。按垃圾的特点和废弃量分析,应是由私人装修产生的。
黄毛山藤岭老路路段属于山路,平时人少、车量通行也少,更别说是正月里,简直人烟稀少。附近并未安装监控设备,这给寻找偷倒者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正当执法人员束手无策时,突然发现这堆装修垃圾里有几张破损的纸片,一张是某石业生产加工单,另一张则是印有客户个人信息的订单纸片。这些信息就成了这起案件的突破口。
根据订单上的客户号码,执法人员拨通了电话。在执法人员的询问下,对方最终承认偷倒装修垃圾的行为。原来,为了能清爽地过个年,阮先生在年前把自家刚装修好的房子进行了打扫,但清理出来的这堆装修垃圾却无处可倒,为了图方便,他就自行雇了人把垃圾倒在黄毛山藤岭老路旁。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城区二中队将对当事人阮先生拟处以200元的罚款。当天下午,执法人员不仅对阮先生擅自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还将一张印有15家具有运输装修垃圾资质的公司名单交给了他,告知其应该寻求合法途径对垃圾进行处理。也就是说,阮先生不仅要上交罚款,还要联系有资质的公司将这堆装修垃圾处理干净。
执法人员提醒市民,在产生建筑垃圾后,应委托有资质的运输公司,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运输到指定的消纳点,切不可抱着侥幸心理随意倾倒。
来源:台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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