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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一钢琴老师获刑 刑满后禁止从教三年
顶着钢琴老师的身份,温岭男子黄某某将魔爪伸向了培训班里的女学生,短短三个月内,他在钢琴课上猥亵了三名未成年人。近日,温岭市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黄某某因犯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在刑满后三年内禁止从教。
黄某某是一名钢琴老师,今年47岁,温岭人。本应为人师表,他却起了邪念。
今年3月至5月期间,黄某某在温岭市松门镇一钢琴培训班内,借辅导钢琴的机会,以打拍子、并坐弹琴的名义,对其所辅导的女学生多次进行拍打、揉捏、手肘触碰胸部等强制猥亵。
4月份,在进行一对一钢琴教学时,黄某某以打拍子为名,对16岁女孩小红(化名)伸出了“咸猪手”。因为太过害怕,小红没有声张。
5月12日上午,小红再次遭到猥亵。借辅导钢琴之机,黄某某把手伸入小红的内衣抚摸胸部,当他将手伸入小红的内裤时,遭到被害人的抵抗。之后,他又抚摸被害人的胸部。
这一次,小红没有再忍气吞声。培训结束后,小红当即将被黄某某猥亵一事告诉家人,家人前往培训班讨要说法并报警。
黄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主要涉案事实。今年3月至5月期间,他曾四度实施猥亵,三名未成年人受害。
经法院审理认为,黄某某为追求性刺激,多次对多名女性实施强制猥亵,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制猥亵罪。综合本案的案情及产生的社会危害后果,不予采纳辩护人适用缓刑的意见。黄某某因犯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禁止其在刑罚执行完毕三年内从事与教育有关的职业。
来源:台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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