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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城事] 证件未离身 她的车竟“过户”给了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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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1 10:4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图中红圈处为中介工作人员代替车主在委托书上签字。

最近,市民卢女士遇到一件烦心事,自己名下的车子,不知不觉过户给了别人,“我毫不知情,证件资料都在我身上,也未签过任何委托书。”那么,问题到底出在哪里?谁该为这个事情负责?

名下的车子成了别人的

“我去查车子违章记录的时候,发现没有车辆档案的信息。”卢女士名下有一辆轻型厢式货车,没曾想这车现在变成了别人的。

经过查询,卢女士发现车子是在台州德逸车之星二手车市场过户的。而买家刘某正是卢女士丈夫的嫂子。

当初,卢女士丈夫的哥哥由于某些原因,将自己购买的货车挂在卢女士名下,车辆信息里留的是他自己的手机号码。

近段时间,卢女士和丈夫感情破裂,正在协议离婚。卢女士觉得,自己名下的货车被偷偷过户,跟离婚这件事有关。

“车子是委托中介方路桥区金源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进行过户的。”卢女士说,在二手车市场出具的合同里,她发现了一个问题,“中介提供的授权书,居然有我本人的签字。”

“车辆过户,亲戚、中介都没跟我说过。”卢女士很气愤,认为中介和二手车市场没有确认卖方身份,对车辆过户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求赔偿损失。

卢女士告诉记者,之前她和二手车市场的负责人协商过,对方承认存在操作失误,愿意帮忙把车转回来或者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赔偿。

市场方表示按规定流程过户

11月19日,卢女士接到二手车市场负责人的电话,对方表示过户流程不存在失误。而中介方面则是建议她直接报警。

在台州德逸车之星二手车市场,负责人周先生和高先生拿出了一份中介签订的承诺书。在这份承诺书里,金源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承诺“卖方车主委托我单位代理交易,我单位核实确认,向贵市场提供的卖方车主身份证复印件、打印件与原件相符,因不相符导致该车交易及今后出现纠纷,我单位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车主不来,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来办理。”高先生说,作为二手车市场,是按照相关流程来办理的,不存在问题,“但毕竟是在我们市场办理的,我们有一定责任,向中介施压,让他们尽快协商处理。”

至于卢女士关心的,市场方在交易过程中需不需要核实卖家身份,周先生表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咨询。

“如果是车主本人过来买卖,我们肯定要核实车主身份;但如果是委托中介交易,我们只是核实这个中介的合法性。”高先生说。

中介工作人员代签委托书

卢女士坚称自己没有签过任何委托书,那委托书里的签名是谁签的?

二手车市场联系到了负责卢女士车辆过户的中介方经办人洪先生。对于授权书里的签名,他承认是他自己代签的。

“对方提供的车辆信息资料,而且所有车辆违章信息也都是发在对方手机里的,我也没多想。”洪先生坦承,他没有核实卖家身份。在交谈中,洪先生表示,关于中介代签,“一百辆车至少有八九十辆是这么做的”。

在浙江海贸律师事务所律师顾卫超看来,这个纠纷的关键在于“无权代理”。

所谓“无权代理”,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现象。“卢女士并没有委托中介进行车辆过户,也拒绝中介代理,不予追认。”顾卫超说,我国《合同法》规定,被代理人不予追认,则所定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其民事责任自应由无权代理人承担。

记者查询了《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规定二手车卖方应当拥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确认卖方的身份证明、车辆的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等。

最终,因分歧较大,卢女士决定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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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1 17:20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当初,卢女士丈夫的哥哥由于某些原因,将自己购买的货车挂在卢女士名下,车辆信息里留的是他自己的手机号码。近段时间,卢女士和丈夫感情破裂,正在协议离婚。卢女士觉得,自己名下的货车被偷偷过户,跟离婚这件事有关。
这句话是重点,要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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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3 14:22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跑开法律  他哥哥把车直接转会到他老婆那里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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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6 21:30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于法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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