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家安徽的新台州人邓传超最近遇到了麻烦事。他在黄岩西工业园区租了个模具厂厂房,租期五年。现在,时间过去了两年半,可是今年6月份,房东通知他,厂房要进行改造,合同得提前终止。并在没有协商好的情况下,厂房9月中旬被停水停电,现在又被强拆。这样,邓先生的生意再也做下去了,将蒙受巨大损失。
那么,房东为何要终止合同呢?接到反映后,记者进行了调查。
厂房租期未满,房东强制来停电停水
邓传超租的厂房位于黄岩西工业区朝元路,整个厂区里有六家企业。邓传超的是大门口边的两层楼房,厂名为“茂源模业”。
记者先前蹲点采访时,厂区人员都已经遣散,现场一片狼藉,转角处的厂房已经有工人正在进行拆除施工。
“对方没通知我,就把电表拆了,然后水也停了。”
邓传超说,水电被停用,他的厂子被迫停止。这一停,损失惨重。据他介绍,当初租赁这厂房时,里面是空架子,包括地漆、灯光、车间等,单装修就花了50万元。
更重要的,水电被切断后,他只好遣散员工,把未完成的业务交给朋友处理,新的单子不敢接,客户流失严重。“总之,突如其来的,让我蒙受巨大损失。”
因为当初房东汪某跟他签合同时,承诺是长期租用,才让他下决心花巨资装修。
记者注意到,合同显示,厂房总面积有12000平方米,邓传超租用面积是1200平方米,租期5年,从2016年4月25日到2021年4月24日结束。合同强调,如果甲方(即房东)需要自用厂房,也需要在租赁日期到期之前提前两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茂源模业”有限公司。
邓传超告诉记者,今年6月1日,房东送来一张通知书,说是要在厂区里进行“零土地”技改项目,通知他在8月1日搬离厂区。
记者查阅有关资料了解到,零土地技改是我省率先实施的,是在不新增建设用地的情况下,扩大生产,更新设备,提升工业竞争力。但邓传超认为,房东不惜撕毁合同,背后有重大利益驱使。
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根据现有合同,厂房一楼租金每平方米20元,楼上10元。眼下,因为厂房紧张,按当前的市场价,像这里的厂房租金估计一楼为每平方米65元,楼上为18元左右。这样,老厂房拆掉,即使不增加面积,重新出租,整个厂房每年多四五百万元收入。
法院判决租赁协议继续履约,房东以消防为由要强拆
邓传超认为,房东为了经济利益不惜撕毁合同,牺牲的是他们租客的利益。零土地技改本来是一件好事,如果房东能够坐下来协商,合理合法地解决这个事情,都是可以的。但是,现在房东根本不理会他的诉求。
无奈之下,“茂源模业”一纸诉状把房东告上了法庭。
对此,黄岩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零土地改扩建项目系被告自行向政府申请并提供改造设计方案,并非政府强制性行为,也不属于不可抗力。
今年8月27日,法院作出判决:原先的厂房租赁协议有效,应继续履行租赁协议。
但是房东没有执行法院判决,依然对邓先生的工厂强制停电停水。
几经周折,记者终于联系上了房东汪某。他解释说,停电并非他个人行为,是因为“茂源模业”的消防不合格,是被有关部门关停的。
“简直是无稽之谈。”邓先生说,虽然厂里的电线曾因为老化出过冒烟的事,但至今没接到过当地消防部门关于“不合格”的通知书。
记者注意到,在黄岩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上,法院也认为被告辩称原告租赁的厂房起火导致政府要求被告进行厂房改建,但未提供相关证明,不予采信。
街道积极参与协调,希望双方协商解决
调查中,记者了解到,对于邓先生的境况,黄岩区新前街道一直积极参与协调。办事处有关负责人认为,政府提倡零土地改建,但具体实施是企业行为,不是政府行为。“当然,首先得妥善安置原先租赁的企业,如果中途终止,应该予以赔偿。”
可在协商过程中,因为双方价位相差太大,一直没有达成赔偿协议。街道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做双方思想工作,在协商好赔偿金额前,建议将零土地技改项目往后推延。
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浙江海贸律师事务所律师顾卫超,他认为,既然法院判决已经生效,房东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停止供电,造成停产停业,导致营业利润损失,业务违约损失等等。
但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11月5日,邓传超给记者打来电话,说厂房已经被拆了,他的一些设备、产品甚至办公设施都没有来得及搬走,价值上百万元。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关于这起纠纷,台州市委党校法学教研室主任杨文杰在接受采访时引用孔子的话,认为全面依法治国已经深入人心,其中诚信和契约精神是极为重要的,无论是个体还是政府。
截稿前,记者了解到,就厂房被强拆一事,邓传超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
来源:中国台州网 台州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