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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楼主 |
发表于 2018-6-27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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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浙江省温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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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保系统无法直接获取到电子病历:1、医院对病历有管理和保护隐私的规定,不可以向某个机构随意公开病历;2、医生对每次就诊的病人有职责书写本次病历,如是电子病历,需打印贴到病历上,以便病人及其他相关机构需要时查阅;
二、根据社保机构向公众发布的“基本医疗零星报销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第(二)条:报销门诊费用时:门(急)诊病历、医疗费用清单(医院盖章)、检查化验报告单。报销住院费用时: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清单(医院盖章)、检查化验报告单。
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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