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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里发传单,被村民养的狗撕咬到晕厥,医药费花了5500元。狗主人却拒绝赔偿,说狗之所以咬人,是因为他穿得太破烂了。郁闷的他,一纸诉状将狗主人告到了法院,要求赔偿1.1万元。日前,临海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40多岁的王建国,是临海市白水洋人,平时当保安,偶尔会兼职发传单、小广告。
今年9月28日,王建国沿路发传单,途经村民陈小华(化名)家门口时,突然蹿出了一条大狗,扑上来就是一阵撕咬。
王建国衣服被咬破,身上到处是血,当场昏厥。之后被送往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全身多处皮肤软组织裂伤,并因此住院4天,接受5次疫苗接种,花了5500多元。
出院后,王建国多次找陈小华谈赔偿事宜,但他要么置之不理,要么避而不见。
一气之下,王建国将陈小华告到了法院,要求赔偿11000元。5500是医院费,另外的5500元,是误工费和服装损失费。
针对王建国的起诉,狗主人陈小华也有话要说。他答辩称,家里狗就是普通土狗,不是什么烈性犬,而且平日很乖,从来没咬过人。事发当日,是因为王建国穿的衣服、鞋子破旧,打的伞也比较破旧,自家的狗才会冲上去咬他的。
陈小华认为,被狗咬伤这事,王建国自己本身存在过错,而且要求赔偿的数额也不合理,自己最多愿意承担一两千元的赔偿。
最终,通过法官的调解,陈小华承担医药费和护理费共计5500元,王建国放弃误工费和衣服损失费的诉请。
来源:台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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