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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城事] 150万条个人信息,被他随意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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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3 10: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黄岩宣判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5个月里,湖南男子何某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150万条。近日,何某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黄岩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5万元。这是该院审判的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何某,湖南人,27岁。2014年3月,他到宁波一家企业管理咨询公司上班,因为工作需要,他活跃于各类人才招聘网站、猎头公司的共享群,收集各类公民个人信息。
    同年年底,一名网友想要购买一家公司的通讯录,何某私下以300元的价格予以出售。初尝甜头,何某突然悟出一条“财路”,想靠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发财。于是,他注册了一个昵称为“中国通讯录资源库”的QQ号,不断加入各种猎头公司的群,并将群里共享的通讯录和公民个人身份信息保存在电脑上,以备跟别人交换信息或出售。
    2015年年初,何某辞职回到老家湖南。2016年8月,他来到黄岩做淘宝生意。在此期间,何某仍不断在网络上下载和保存各种公民个人信息,并不定时发布出售信息。何某收集的信息对象,涵盖医生、公务员、老师、学生、考生、公司职员等,地域覆盖全国各地。
    2016年8月20日,从事教育咨询工作的陈某想获取一份执业医师的相关数据。他在网上看到何某在叫卖信息,就联系何某讲明来意,两人一拍即合,谈妥价格后,何某将一份内含70余万条公民个人信息的文件出售给陈某。
    2016年10月12日,何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今年7月25日,何某被检察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查明,在2016年4月至8月期间,何某多次通过QQ将各种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陈某、牛某、金某等7人,数量多达150万条,价格分别按信息条数批量计算,售价80元至2000元不等。
    审理期间,何某向法院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
    法院审理后认为,何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并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应予惩处。
    据悉,涉案的陈某、牛某、金某等7人均另案处理。

来源: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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