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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城事] 9岁娃玩牙签弩 射伤7岁娃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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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9 10: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熊孩子”父亲成被告 赔偿21万元

    家长们快看牢,牙签弩又惹祸了。近日,临海法院审理了一起监护人责任纠纷案,9岁男童玩牙签弩,射伤了7岁男童的眼睛,致其九级伤残。“熊孩子”被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处其父亲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1.1万元。
    陈家和李家是邻居,两家都是外来务工人员,在临海打工多年。陈家的儿子小陈7岁,李家的儿子小李9岁,两个孩子都挺顽皮,从小就是玩伴。
    2017年2月的一天,两个孩子又在一起玩耍,意外发生了。小李摆弄弓箭玩具,竹签射出后,戳中了小陈的眼睛。随后,小陈被父母带到杭州求医,医生诊断,左眼外伤性白内障,左眼解膜穿通伤,后续仍需治疗。经司法鉴定所鉴定,构成人体损伤九级伤残。
    小陈的家境并不宽裕,父母在工厂里当过缝纫工,后来又改行在路边卖小吃。为了给儿子医治眼睛,小陈的父母抛下了工作,一家人的生活陷入了困境,而小陈后续治疗还需要一笔费用。于是,小陈家人将小李及父亲李先生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22.8万元。
    临海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发生事故时,由于被告小李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亦没有证据证明其有财产。而父亲李先生作为其监护人,没有尽到应负的监护义务,故小李的民事责任应由李先生承担。最终,法院判决李先生承担小陈的各项损失,包括住宿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在内共计21.1万元。医疗费待完成治疗后另外主张。

来源: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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