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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城事] 一趟顺风车 让一对姐妹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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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6 09: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怀孕的妹妹好心顺路搭载姐姐,结果与其他车相撞出了事故,妹妹不仅自己流产,还被姐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近日,临海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原告季某诉称,2014年5月,被告钱某无证驾驶无牌三轮电动车与被告季某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被告季某某及乘坐在电动二轮车上的原告季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被告钱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告季某某负原告季某受伤的次要责任,原告季某不负事故责任,经鉴定,原告季某属道路交通事故十级伤残。原告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赔偿损失,由被告钱某承担90%,由被告季某某承担10%。
    被告钱某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季某某到庭参加诉讼并辩称,被告钱某在车祸发生前由于四五天没有睡觉,事发时处于昏睡状态,且自己属于好心搭载原告,故拒绝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由被告钱某就原告经济损失总额承担75%的赔偿责任,被告季某某就原告经济损失总额承担10%的赔偿责任。
    法官提醒:好心搭载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并且对事故的发生有责任的话,好心并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驾驶者还要做到谨慎驾驶。

来源: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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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6 10:29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以后开车不要带任何人最好,免得自找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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