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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城事] 哥哥出庭受审 弟弟冒名顶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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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8 09: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明明是哥哥出庭受审,弟弟却来冒名顶替,在庄严的法庭上,温州一对兄弟上演了闹剧。5月26日,椒江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以包庇罪判处弟弟欧某乙管制9个月。
    这两兄弟是温州瑞安人,哥哥欧某甲64岁,弟弟欧某乙59岁。
    欧某甲是一艘捕鱼船上的船员。去年8月15日,他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今年2月4日,欧某甲在家中和妻子吵了架,心情不好,不想到椒江接受审判。他觉得弟弟欧某乙在家没有事做,于是就让弟弟代替他出庭。
    欧某乙当即答应,他知道哥哥捕鱼犯了法,但没觉得这是什么大事,亲兄弟的忙不能不帮。因为担心法院工作人员怀疑,欧某甲还把自己的身份证给了弟弟。随后,欧某乙和一同涉案的船老大一起从瑞安出发来到椒江。
    亲兄弟本来就长得像,况且欧某乙还出示了哥哥的身份证,最终蒙混过关了。当天,欧某乙来到法院领了起诉书等材料。2月13日,他又冒充哥哥,来到法庭参加审判。
    在法庭签字时,欧某乙签的都是哥哥的名字。在审判过程中,法院向他核实过基本情况,他说自己就是哥哥欧某甲。法庭上,法院及检察机关对欧某甲的犯罪事实进行质证时,欧某乙都是以哥哥的身份作答,他看其他被告怎么说他就怎么说,一直都说没有意见,承认犯罪事实。
    法院对欧某甲的案子当庭宣判。庭审结束后,侦查人员根据判决对欧某乙执行了逮捕。没想到,欧某乙一听说要被送到看守所,就马上反口了:“我不是欧某甲本人,我是他亲弟弟,我不去坐牢!”之后,侦查人员将欧某乙带走侦查。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欧某乙明知欧某甲是犯罪的人,仍冒充欧某甲予以包庇,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鉴于欧某乙及时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且欧某甲也及时归案接受审判,椒江法院遂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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