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央、省委巡视工作做法,区委决定在全区范围开展巡察工作。区委巡察组将于2017年6月1日开始对区交通运输局、区环保局、区农办开展巡察,每个单位巡察时间为一个月左右。
6月1日至6月21日,区委巡察组将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信访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区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中共台州市黄岩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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