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编辑推荐

查看: 1854|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台州城事] 12小时后主动投案 警方表示仍算逃逸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7-4-25 10: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4月19日凌晨3时,在玉环经济开发区漩门三桥上发生一起轿车撞倒一名骑车人员的事故,事故发生后轿车司机直接逃离现场。19日15时06分,距事发已经12个小时,肇事驾驶员蔡女士才到玉环县公安局楚门交警中队投案,但其行为仍然构成涉嫌肇事逃逸。
    楚门交警中队副中队长杨国正说,蔡女士撞伤行人后弃伤者不顾驶离现场,但这并不影响对她肇事逃逸情节的界定,蔡女士要自行承担所有赔偿费用。目前伤者仍在医院救治,待伤者伤情鉴定后,如果交通事故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蔡女士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以及15日以下拘留的行政处罚。如果伤者伤势鉴定后为重伤,蔡女士将涉嫌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蔡女士说,事故发生时,她驾车沿着红照路漩门三桥从楚门胡新往芦浦方向行驶,经过三桥中间路段时,手机突然响了起来,就顺手拿起手机低头看了下。就在这一瞬间,车子撞上一辆三轮车,并造成旁边一个行人受伤。
    当时,蔡女士不知所措,受伤的行人说要报警,蔡女士便打了好友电话让其来帮忙。谁知好友一到,蔡女士便丢下自己车子和受伤的行人,直接坐上好友车子离开了现场。
    楚门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致伤后应立即拨打120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的同时拨打110报警。像蔡女士这样弃伤者不顾,没有主动打电话报警,也未及时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理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肇事逃逸。

来源:台州日报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发表于 2017-4-25 11:32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1_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7-4-27 07:40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1_2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浙公网安备 331003020000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