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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区环保局接到举报,称有人在南城街道药山村倾倒“洋垃圾”。院桥环保所执法人员会同城南派出所干警立即赶赴现场。通过天网,执法人员锁定了嫌疑车辆和人员,经过一天一夜的审问,终于真相大白。
经查实,该“洋垃圾”(其中含有危废特征物质)为温岭某金属物资有限公司委托刘某处理,刘某出于经济利益,擅自将“洋垃圾”倾倒在我区的南城街道药山村西山头一空地上,数量两车,重量达10吨以上。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区环保局将刘某移送公安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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