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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城事] 台州颁布清明“禁火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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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2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
  3月29日至4月7日为全市禁火期,各地可提前或延长
  春天气温回暖,天气干燥,山上枯枝、落叶堆积较厚,加上农事用火、扫墓祭祖以及进山旅游活动的增多,春季成了森林火灾多发时节。而根据往年火灾分析,清明节前后的森林火灾要占全年80%左右。
  为做好当前特别是清明节前后的森林消防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实现基本无森林火灾和无人员伤亡的“双无目标”,昨日,我市召开全市森林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专题动员部署。
  如何实现“双无目标”?会议提出首先要落实管用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森林火灾的防控力度。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我市森林消防工作的通告》规定全市禁火期为3月29日至4月7日,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或延长禁火时间。禁火期内,要严格实行禁火令,禁止明火上坟、明火上山和林区一切野外用火,合理布置管控和补救力量,做到“严防死守”。
  实施网格化管理、优化整合消防队伍、巡山管火、植绿护绿并重……经过多年的探索,各地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丰富的经验。
  当然,森林防火工作不能按部就班,得因地制宜进行创新。森林消防基础工作也不能落下。今年,我市将重点推进四项工作。一是以“以水治水”工程建设为主线,加快“两网三圈”建设,拟投入340多万元用于加强森林消防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应急指挥系统建设、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建设以及开展两支队伍专项培训;二是在全市范围内全面落实森林消防责任,重点推进森林消防主体责任;三是整合护林员和森林消防队两支队伍,推进森林消防社会购买服务;四是大力引进无人机技术,努力推广空中巡护。

来源: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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