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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城事] 椒江女子捡到同事的黄金吊坠却丢失了,这责任谁来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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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7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我们每个人,肯定都有丢东西的经历,戴身上的黄金首饰,放口袋里的现金或者手机,等等。不慎可能就丢了。东西丢了,有人捡到,而且捡到的人是熟人,那东西都能拿得回来。

可是,在椒江打工的向女士反映说,她老公上班的时候把一根黄金吊坠弄丢了,捡到同事承认捡到,但是说把它弄丢了,还不出来。向女士不知怎么办了。

向女士说,这是半个月前的时候,老公是快递公司送快递的,当时在公司忙着干活,把放衣服口袋里的一根黄金吊坠弄丢了。当天下午,一个同事来电话说,另一个同事捡到了,放在办公室。

向女士:“第二天我老公来拿的时候他就说放在家里了,等到第三天他就说他丢了,第四天他说带我老公回家一起找,然后等到我老公开着车晚上来这边等他的时候,他开着车一下子就跑了。”

原本想这么贵重的东西失而复得,心里特别高兴,但没想到,拾到者又说自己丢失了,这让向女士有点难以接受,她说这个吊坠对她来说非常有意义。

向女士:“大概是在1200块左右,没有超过1300是这样子的,一个吊坠,两个转运珠,用绳子编起来的,是挂在脖子上的,给孩子保平安的,你想一想我那个时候在深圳,我一个女孩我才1500一个月,我都能掏出那么多钱给我儿子买,所以你说重不重要。”

向女士这吊坠是给儿子的,祈福平安的。她对拾到者说的弄丢了的说法,表示怀疑。记者陪她走到快递公司,找到当天捡到吊坠的快递员小黄。

向女士:“你捡到我的,我只能找你要。”
小黄:“当天一个人都没有跟我说,跟我有什么关系,当天我拿办公室去认领的,当天我拿到办公室这么说,大家东西有没有丢,一个都没响,等到晚上下班回家都没有人说。”

小黄说,东西是他捡到的,当时送办公室放着。他那时候并不知道是谁丢的,临到下班了还没见有人来认领,怕放办公室不安全,就带回家保管。

小黄:“家里去了,丢家里,在家里我妈有时候要到我房间把我衣服拿去洗了,转天问我,我说丢家里了,我妈说不知道,估计洗衣服的时候丢了我去问过了。”

小黄说,自己在家里也找过,都没,他确定是丢了。

向女士老公:“他说这东西洗衣服洗掉了,不见了,协商不了,他不想还,还怎么协商。”

小黄:“我乡下都在河边洗,我北岸来的,在河边洗。”

快递公司老板:“所以说这种情况会发生,我相信他说的,有可能性,我比较相信他说的话,至少感觉是这样,你说百分百,也不好说。”

那么,对于这事情,法律上是怎么处理的,记者咨询了律师。

新台州律师事务所程龙:“在法律上讲应该属于是遗失物,拾到这个遗失物的人应当归还给失主,这个事情,对方本身出于一个善意,他自己由于不小心把这个弄丢了,拾到这个东西本身值得鼓励的,他自己不小心也适当减免拾到者的责任,拾到者应当尽到谨慎保管的一个义务,没有尽到,双方争论不下可以通过法院等司法途径裁决,这个事情比较小,建议各退一步协商解决是最好的办法。”

听了律师讲的,向女士夫妻俩表示,会走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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