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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将近,亲朋好友聚会增多,但是一定要记住“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玉环女子张某酒后开车遇上交警设卡查酒驾,不仅不配合酒精呼气测试,更在之后多次“抓咬踢打”多名交警。近日,玉环县人民法院判决张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6年9月20日23时30分许,张某饮酒后驾驶轿车从玉环县楚门镇某KTV开出往清港镇方向行驶。据张某被捕后交代,她在KTV中喝了6瓶啤酒,途经环保路文玲书院时,张某看见前方有交警设卡检查,她迅速靠边停车并准备下车逃跑,设卡的交警当场将其查获。之后,张某拒不配合酒精呼气测试,交警杨某等人带其前往玉环县第二人民医院抽血检测。在急诊室里,张某不仅仍不配合抽血工作,更多次抓扯、嘴咬、脚踢多名交警及医护人员。随后,楚门镇派出所民警接指令赶到医院,并依法对张某进行传唤。没想到的是,张某还是不配合,又将一名协警脸部抓伤。之后,在多名民警努力下,终完成对张某的抽血工作,并将其依法传唤到案。
经鉴定,张某当晚血液中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29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
来源:台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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