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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guduu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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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爆料] 多名政府人员无证闯入企业,公然殴打企业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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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2014-6-17 22:14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执法单位人员未持行政执法证上岗,如果是有证的人但是没拿着,这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如果是根本就没有证,也就是说他们根本就没有资格呢,那就是越权的违法行为了,超越职权的行为,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如果行政执法中乱作为,属于滥用职权,或者是玩怱职守等等的过错,还有应该履行义务可是却不作为的行为,都是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去法院行政庭告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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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发表于 2014-6-17 22:17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行政机关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必须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对执行公务时不出示有效执法证的,公民,法人有权拒绝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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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表于 2014-6-17 22:34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
  第85号
  《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代省长 柴松岳
  一九九七年五月十三日
  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统一管理行政执法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是指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管理社会事务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机关,是指行使行政执法权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以及依法授予行政执法权或依法受委托行使行政执法权的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人员,是指前款所指的行政执法机关中履行行政执法职务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 本省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申领《浙江省行政执法证》。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所属工作部门制定的规章规定,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和加盖印章的行政执法证件可以继续使用,并由使用机关统一造册向本级人民政府备案;有关使用机关根据需要也可以申领《浙江省行政执法证》。
  第四条 《浙江省行政执法证》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具体工作由省人民政府法制局负责办理。
  第五条 申领《浙江省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行政执法岗位执行职务;
  (二)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三)熟悉本部门、本岗位业务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四)按本办法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资格;
  (五)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秉公执法。
  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工作由各行政主管部门和政府法制部门共同负责。考试工作由省人民政府法制局会同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分类实施。
  第六条 申领《浙江省行政执法证》,应当填写统一制作的《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申领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部门资格审查后,统一向省人民政府法制局领证。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应当审查申领机关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
  第八条 《浙江省行政执法证》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应当负责收回证件,交省人民政府法制局销毁,并按规定换领新证。
  第九条 行政执法证件限于行政执法人员本人在执法区域内执行职务时使用,不得涂改或者转借他人。
  第十条 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或者超越规定的执法业务、执法区域的,当事人有权拒绝。
  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第十一条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妥善保管行政执法证件。证件遗失的,应当立即向所在行政执法机关和本级人民政府法制部门报告,并登报声明作废。
  行政执法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被合并、撤销时,使用机关应当将行政执法证件按规定的程序交发证机关注销。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和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浙江省行政执法证》实行年审注册制度,年审注册的具体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办理。未经年审注册的证件无效。
  第十四条 持有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的人员,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有权查验行政执法人员身份,要求提供行政执法依据,了解行政执法经过,督促依法行使职权等。发现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建议行政执法人员所在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法制部门暂扣其行政执法证件:
  (一)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等治安处罚的;
  (二)徇私舞弊,袒护违法者的;
  (三)故意刁难或者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
  (四)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的;
  (五) 将行政执法证件交给他人使用或者借用其他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的;
  (六)仪容不整,酒后执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持未经注册的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的;
  (八)其他应予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的。
  第十五条 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缴销其行政执法证件:
  (一)被刑事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二)被暂扣行政执法证件三次以上的;
  (三)其他不宜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
  第十六条 对被暂扣或者缴销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其所在行政执法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应当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对被暂扣或者缴销行政执法证件不服的,可以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诉。
  被缴销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第十七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人员违法执法的行为可以向其所在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部门控告和投诉,受理部门应当调查核实,并及时作出答复。
  第十八条 除本办法第三条规定以外,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自行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自1998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并由制发单位负责收回统一销毁。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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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发表于 2014-6-17 22:35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第十条 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或者超越规定的执法业务、执法区域的,当事人有权拒绝。
  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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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发表于 2014-6-17 23:04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
44楼huang223和46楼的guduuy,你老妈被人打了你也这样说吗?听话音怎么见不得本村人赚钱,如果该厂有污染可以要求政府整改,用不着纠集社会人员闹事,难道这也是政府纵容你们的?现在都走群众路线,难道现在这么没王法不成?建议楼主维护自已合法权利,老百姓的企业也要得到合法保护。另外镇政府合法执法的话为何要怕人家员工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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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楼主| 发表于 2014-6-17 23:07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本帖最后由 guduuy 于 2014-6-17 23:27 编辑
秘密图纸 发表于 2014-6-17 16:37
闯进来的人是什么人知道吗?
报下单位名称、姓名、职务


名字不是很清楚,可是都有视频 ,认识的 领导就可以知道他们了,如今世道,希望上级公正的领导来管管这些人,明天我会转照片,看看那些可恶的嘴脸,即使来执法,如果公正公平的话,员工拍几张照片然道不可以吗,里面到底有什么猫腻,而且这么多人一起殴打女职员,强行抢夺女职员手机,然道里面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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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楼主| 发表于 2014-6-17 23:16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本帖最后由 guduuy 于 2014-6-17 23:30 编辑
棉花糖阳光 发表于 2014-6-17 16:52
确定是政府吗? 还是现在社会的某人


确定是政府的人,非常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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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表于 2014-6-17 23:36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湛蓝巴乔 发表于 2014-6-17 18:58
这个厂乱排放造成的污染毒害了多少剑山人,昧着良心赚钱早就该关停了!

估计这个公司有环保问题,或有违章建筑存在,现在大家都注重环保建设,加上三改一拆,确实应该加大整治力度,但整治的同时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能野蛮行政.而且要归口职能部门,不能由街道一手包办.如贴主确实被街道工作人员所打,造成伤害,应该报案,派出所不能因为涉及街道工作人员就不给百姓答复或立案.而被造成伤害的人建议去验伤,如构成轻伤要追求实施人的刑事责任.当然当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如火如荼的展开,如果确实存在野蛮行政,尽管贴主可能的违法行为在先,在实施行政行为时,政府工作人员不能草率行事,更不应该动手.建议贴主在街道没有作出处理意见情况下,可以向纪委\督导组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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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发表于 2014-6-17 23:48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支持楼上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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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发表于 2014-6-17 23:55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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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表于 2014-6-18 04:58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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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发表于 2014-6-18 08:13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社会太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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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发表于 2014-6-18 08:38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要求政府领导处理此事,管管自己手下的人,还老板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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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发表于 2014-6-18 08:41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畜生啊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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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发表于 2014-6-18 08:47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mlys0576 发表于 2014-6-17 17:04
不会的,我们的党是带领人民走向共同富裕的党,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政府的工作人员是人民的公仆,公仆 ...

这些人肯定是政府的人   ,等下我上照片给各位看看,政府里面有好人也有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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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发表于 2014-6-18 09:01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啦啦 发表于 2014-6-17 19:41
厂里人为何不团结

听说厂里那是刚刚下班没人了 ,就一个女职员还没下班,你们大家想想看,如果人过来帮的话,那帮人反而倒打一耙,说老板姓殴打他他们,有理说不清,现在社会的黑暗大伙应该知道,父母官天天能有多少个,很多都是坑人的,天下和包拯这样的官员真的有吗?如果有的话请站出来评评理,帮帮我们老板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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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发表于 2014-6-18 09:03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机关枪 发表于 2014-6-17 20:01
中纪委  已经知道了吗

知道有什么用,我们很多地方都去讨说法,结果都是一句话,等消息,什么时候才能有消息呀,我的天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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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发表于 2014-6-18 09:07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huang223 发表于 2014-6-17 20:12
个厂啊,发讲污染提严重,老板龙的猛,早把人打了还没去坐班房。提个厂老早就好关了,违章拆拆完,人啊好去 ...

你这人良心被狗吃了呀,污染严重谁查出来的,旁边这么多污染的厂,比这个严重多了你怎么不去告,吕轮能有什么大污染,是你家里死人了还是怎么的,这么说话,你乱说话小心人在做天在看,如果你就是那些敲诈勒索的人,小心会天打雷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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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发表于 2014-6-18 09:11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太复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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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发表于 2014-6-18 09:58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领导执行公务,那是该怎么就怎么执行,问题只在于该厂女员工部过是拿手机拍个照片,在自己厂里拍个照片犯了什么法吗?以至于得到这样粗暴的对待?希望街道领导能够尽快给予答复,毕竟人现在还在医院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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