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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论坛里的律师朋友帮我看看:
事情是这样的,92年我爸在上海跟王某一起出资办了一个机子,生产砖头。由于陈老板生意不景气,一下子付不清购买我爸的砖头12万余款就写下欠条。也因为陈老板的一时大意,欠条上方就只写了王某的名字(他知道我爸和王某是合伙人关系),欠条的下方是有我把和王某的签字以及陈老板的。后来,陈老板吧余款12万付清的时候,王某并没有告知我爸,独吞了12万。当年,就此事上海**法院开过庭,我们由于证据不足,欠条上方没有我爸名字为由,一失败告终。现在就一个问题,我们还能上诉吗,现在能找到当时的陈老板以及可以有证人为我爸作证他们当时是合伙人,有胜算吗???是律师或者有律师朋友的帮忙问问,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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