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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港厢] 5月1日起“醉驾”将入罪 提醒:广大驾驶员请自觉远离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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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5 12: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将飙车、“醉驾”列入犯罪行为,并规定了量刑标准,修正案将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这就意味着,从5月1日开始,醉酒驾车一旦被查获,违法者面临的将不再是15天拘留的处罚,而是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铁窗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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