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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邻居指责和打骂,七旬老太以跳河自杀的方式结束了余生。其子女将邻居推上法庭,索赔6万多元。黄岩法院审理后判决邻居酌情担责赔偿1.5万元。原、被告双方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近日,市中级法院审结了这个案子,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溺水身亡,缘起争执
去年4月24日上午,黄岩院桥镇某村的陈阿婆溺亡于离家很远的一口河塘里,这个蹊跷的消息让往日平静的小山村顿时炸开了锅。陈阿婆已年近八十,好端端的她怎么会溺亡在河塘里?失足?他杀或自杀?一连串的猜疑在当地村民心中划开了问号。
警方介入调查后作出鉴定,认定死者陈阿婆系溺水死亡,死者左小腿上段前侧血斑为生前损伤所致。不属于公安机关的受案范围。
对于陈阿婆的意外死亡,沉浸在悲痛之中的陈阿婆子女肯定地说,母亲是被逼自杀的,是隔壁魏阿公夫妇俩对她殴打、辱骂引发的。
事后,陈阿婆子女要求魏家为母亲的死承担赔偿责任。双方经当地有关部门调解,终因赔偿金额分歧太大而未果。
去年10月,陈阿婆的六个子女将魏阿公夫妇俩推上了法庭,要求两被告为陈阿婆死亡引起的经济损失承担70%的赔偿责任即4万多元和精神损失费2万元。
法庭激辩,应否担责
去年11月30日,黄岩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陈阿婆子女诉称,魏阿公是因为调戏母亲不成,怀恨在心,曾二次与其妻一起殴打、辱骂母亲。4月23日晚,两人再次打骂母亲,母亲不堪其辱,才当夜跳河自杀。两被告的侵害行为和母亲的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对此,魏家却另有说法,对“魏阿公调戏陈阿婆及打伤陈阿婆”之事予以否认。称只在去年4月3日,魏妻得知丈夫与陈阿婆有暧昧关系,前去质问,推拉之中魏妻打了陈阿婆一个耳光,之后就没有发生这样的事情。陈阿婆死亡经公安机关侦查和鉴定是溺水死亡,不排除是失足和自杀。原告要求两被告承担法律责任没有法律依据。
根据陈阿婆子女向法庭提供的当时两家及亲戚在派出所做的笔录等有关证据,法院证实陈阿婆与魏阿公有过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为此魏妻曾前去质问并发生争吵,魏妻打了陈阿婆两个耳光。陈阿婆死前,魏妻在楼廊上与陈阿婆女儿为陈阿婆之事发生争吵。
存有因果,酌情赔偿
陈阿婆的死亡原因是什么?两被告的行为对六原告母亲的死亡有无因果关系,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阿婆溺水之死,公安机关已排除他杀,同时该河塘远离陈阿婆家,陈阿婆出入不可能经过该河塘,可以排除失足溺水,故应认定为自杀。陈阿婆为何自杀,根据目前的事实推断,是由于她与被告魏阿公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被发现后,遭受到被告魏妻的指责和打骂,加上其子女也知道此事,心里一时无法接受,遂起轻生之意。陈阿婆之死,主责在于自已,两被告作为诱发此事有一定的因果关系,但其原因力较弱。
对此,法院对原告要求两被告在应有的责任内赔偿合理的经济损失的要求予以支持,但认为70%的赔偿责任过重,故判令魏阿公夫妇共同赔偿给六原告因陈阿婆死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1.5万元。
宣判后,双方均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维持原判。(台州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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