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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黄岩] 老师将学生打成耳膜穿孔后外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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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0 18: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老师在夜间查房时将不听管教的学生殴打致伤,学生一纸诉状将学校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理由是学校违反教育培训合同。老师的行为是否属于职务行为?学校是否该为此承担责任?黄岩区法院审理后一审判令学校赔付给该生医疗费等损失6638.19元,但驳回该生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和退回学杂费的诉请。宣判后,原告不服,提起上诉。5月7日,市中院审结了该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事件:在校不听老师训,挨揍

  台州市某职业学校是一所对学生实行全封闭式管理的学校,椒江人小金自小学三年级开始就在该校上学。2008年5月17日晚9点,学校夜自修结束,同学们陆续回到宿舍。小金发现负责夜间查房的李老师正手提一根2米长的木棍对他的好友进行训话,调皮的他用脚踢了踢房门,接着跑到走廊上大喊大叫,试图引开老师。李老师发现后呵斥小金回去睡觉,小金没有服从,李老师抬脚一踢,“啪”地一记耳光,小金逃回宿舍。挨打后,他在宿舍里愤然叫骂,李老师听到后跑过来对小金又是一番拳打脚踢,再次扇打耳光以示教训。

  这时,还没入睡的同学们听到吵闹声都跑出来围看,李老师见状挥手让大家回去睡觉。见老师分散了注意力,小金乘机翻窗逃出了学校,在当地网吧躲了一宿,天亮后才回到家。

  小金一直感觉左耳疼痛难耐,其父了解情况后找到学校交涉,并在该校老师的陪同下一起去医院就诊,经诊断为左鼓膜外伤性穿孔,建议住院手术。当月21日,小金入住医院治疗,共用去医药费7000多元。后经公安机关鉴定构成轻伤。

  事后,李老师畏罪潜逃。

  当年,小金从就读学校毕业。

  学生:学校已违反合同,赔偿

  小金多次跟学校交涉赔偿事宜未果。去年7月底,小金将就读学校告上法庭。

  小金起诉校方的理由是学校违反教育培训合同。小金认为,他和学校是合同关系,他在校接受教育,学校依法承担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他在校学习期间被老师殴打致伤,学校应承担赔偿责任。

  小金还认为他跟学校之间是一种含有人身性质的合同关系,而学校没有尽到保护其人身安全的义务,学校应赔付其精神抚慰金。其次,学校没让他在正常情况下完成学业取得毕业证,故学校还应退回他的学杂费。

  小金要求学校赔偿给他医疗费等费用7000多元、精神损失费1万元及退还学杂费8000元。

  校方:要告该去告老师,不赔

  学校对小金提起的诉请要求均驳回。

  学校称,李老师是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才殴打小金,他把小金打成轻伤后外逃,他的行为已构成犯罪,本案涉及刑事案件,小金要求学校经济赔偿的诉请应予驳回,应按先刑后民的原则审理此案。

  那晚李老师打小金不是在履行职务中,学校没有过错,责任在于李老师,要告应去告李老师。小金把学校当成被告,没有法律依据。

  对于小金提出的赔偿精神抚慰金和退还学杂费的要求,学校均认为不合理。

  法院:学校存违约过错,担责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学校是对学生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当小金父母送小金进入学校读书时,双方之间就形成一种合同关系。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如果学校等教育机构没有尽到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学生在校遭受人身损害,学校即被认为有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李老师作为该校老师在夜间查房过程中殴打小金致其受伤,该行为应视为在履行教育管理职务过程的行为,学校作为校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适用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的案件,小金选择系违约之诉,故法院对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诉请不予支持;由于客观上小金已经在学校完成了学业,合同已得到实际履行,故小金要求退还学杂费的诉请于法无据,法院亦不予支持。

  黄岩法院一审判令学校赔付给该生医疗费等损失6638.19元,驳回该生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和退回学杂费的诉请。

  宣判后,原告不服,提起上诉。5月7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该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老师殴打学生是一件有损师德且行为恶劣的事情,但在现实中仍存在这种现象,在此法官提醒老师在教学过程中不能辱骂学生,更不能体罚学生,对犯错的学生要善于批评,予以正面引导(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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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0 18:53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
这个老师真笨,这是逃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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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0 18:53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
想往哪里逃都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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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0 18:53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
这是想不通的人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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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0 18:53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
想得通的人是不会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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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0 18:54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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