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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表于 2020-6-4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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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浙江省台州市
交警判定并无过错,看照片,对方虽然停在斑马线上,但请看停的位置,第一,对方离路边并没多少距离,第二人家刚出线,发现你电动车出来就已经刹车刹住,如果对方车速过快,那就不会在离你一到两米刹住。你自己本能反应摔倒,那只有在车速过快,一刹车,方向一偏,摔了。所以,对方无责。你只是心里不舒服,为什么我摔了,我是电动车,我是弱者,对方机动车,为什么无责,不赔偿我!这并不是谁弱谁有理。现在的司法解释也很清楚,当然不排除交警和稀泥,反正光大机动车车主对以前那种附带、次责都已经很习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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