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交通事故

查看数: 5707 | 评论数: 25 | 收藏 0
关灯 | 提示:支持键盘翻页<-左 右->
    组图打开中,请稍候......
发布时间: 2020-6-4 09:12

正文摘要:

本帖最后由 邱芳 于 2020-6-4 09:23 编辑 本人于2020年6月1号斑马线电瓶车绿灯直行,有一辆小四轮红灯右转,本人因为避让因为本能的反应当时恐慌导致自己摔倒(对方没碰到我)。刹车摔倒与对方车距是1米到2米之间 ...

回复

梦幻沧桑 IP:浙江省台州市 发表于 2020-6-4 10:07
你离车有一定距离,可能受车影响急刹导致摔倒。不过,你到路口减速了没,刹车捏过没?
现在很多电动车过路口看也不看,也不减速,觉得这条路就自己一辆车在开似的。真的很危险。
其实最该做的事不是怪车吓着你,而是你自己应该反思并养成习惯,路口减速,慢一点。这次是自己摔倒,如果下次撞到了呢?
峰小峰 IP:浙江省台州市 发表于 2020-6-10 13:00
没撞你 你也要他负责 现在开电动车的 ....
真受无理 IP:浙江省台州市 发表于 2020-6-7 09:03
冬瓜50 发表于 2020-6-4 10:34
交警判定有问题,你是受到对方车辆影响避让不及才摔倒的,对方也要负次要责任,建议申诉。

有什么问题?首先汽车没有违章,其次并没有碰到电动车,如果这样都要负责任,碰磁就变得非常简单了。
真受无理 IP:浙江省台州市 发表于 2020-6-7 09:01
如果汽车在没有违章的情况下,又没有碰到你,当然就应该没有责任了。如果有责任了,碰磁不就更容易了吗?那汽车都没人敢开了。
绝恋心魂 IP:浙江省台州市 发表于 2020-6-5 11:48
本帖最后由 绝恋心魂 于 2020-6-5 11:49 编辑
邱芳 发表于 2020-6-4 23:18
没有站在一个弱者的角度去分析!


那你理解的弱者,就是我摔了,你就该赔钱?弱并不是原罪,人家并无过错。而且交通法里也有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现在的司法解释都很清楚,你认为交警判责不对,那么你可以去交警队申请行政复议,复议还不满足,可以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陪医药费,承担诉讼费等等你感觉所有合理的赔偿。顺便说一句,你赢了,对方出钱,你输了费用自理。当然你还可以上述,一直到最高院。
遇人不鼠 IP:浙江省台州市 发表于 2020-6-5 11:41
邱芳 发表于 2020-6-4 23:18
没有站在一个弱者的角度去分析!

你减速了吗?
邱芳 IP:浙江省台州市 发表于 2020-6-4 23:19
老鹰98 发表于 2020-6-4 20:48
你恐慌是你操作不当,技术心理素质没有过关。造成自己摔倒。黄岩话讲  你驶法来。

按你这么说以后遇到这种情况就不减速直接心里强硬一点撞上去好了
邱芳 IP:浙江省台州市 发表于 2020-6-4 23:18
绝恋心魂 发表于 2020-6-4 16:21
交警判定并无过错,看照片,对方虽然停在斑马线上,但请看停的位置,第一,对方离路边并没多少距离,第二人 ...

没有站在一个弱者的角度去分析!
邱芳 IP:浙江省台州市 发表于 2020-6-4 23:17
辉动力 发表于 2020-6-4 20:21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 ...

我是路口斑马线、非机动车道斑马线!
浅蓝色De IP:浙江省台州市 发表于 2020-6-4 22:03
绝恋心魂 发表于 2020-6-4 16:21
交警判定并无过错,看照片,对方虽然停在斑马线上,但请看停的位置,第一,对方离路边并没多少距离,第二人 ...

你分析的很有道理,6
老鹰98 IP:浙江省台州市 发表于 2020-6-4 20:48
你恐慌是你操作不当,技术心理素质没有过关。造成自己摔倒。黄岩话讲  你驶法来。
辉动力 IP:浙江省台州市 发表于 2020-6-4 20:21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
  另外建议你以后过路口最好下车推行,这样你就有了更多的保障。
遇人不鼠 IP:浙江省台州市 发表于 2020-6-4 19:57
我觉得礼让应该是双方的礼让,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或者是行人,单靠任何一方的礼让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
烈火战车81 IP:浙江省台州市 发表于 2020-6-4 16:48
你们俩车没有接触,此次交警判责应该无过错。在道路上行驶,即使过斑马线,也要观察一下路面状况,为了他人,更为了自己。
绝恋心魂 IP:浙江省台州市 发表于 2020-6-4 16:21
交警判定并无过错,看照片,对方虽然停在斑马线上,但请看停的位置,第一,对方离路边并没多少距离,第二人家刚出线,发现你电动车出来就已经刹车刹住,如果对方车速过快,那就不会在离你一到两米刹住。你自己本能反应摔倒,那只有在车速过快,一刹车,方向一偏,摔了。所以,对方无责。你只是心里不舒服,为什么我摔了,我是电动车,我是弱者,对方机动车,为什么无责,不赔偿我!这并不是谁弱谁有理。现在的司法解释也很清楚,当然不排除交警和稀泥,反正光大机动车车主对以前那种附带、次责都已经很习惯了。
邱芳 IP:浙江省 发表于 2020-6-4 13:00
西元帝国 发表于 2020-6-4 12:47
对方离你一米以外的距离停了 。两个人都有被吓了。这样交警认定责任是没有问题的 。如果一定要申诉,可以让 ...

谢谢你的意见,我发这上面来说的每一句话都是事实没有任何的虚假。也是希望大家给我看看分析分析!
邱芳 IP:浙江省 发表于 2020-6-4 12:58
西元帝国 发表于 2020-6-4 12:47
对方离你一米以外的距离停了 。两个人都有被吓了。这样交警认定责任是没有问题的 。如果一定要申诉,可以让 ...

不是诉讼费划不划算的问题,哪怕交警认定我主责他次责哪怕对方定对方就一责也过得去。最起码我是因为他摔倒了。
西元帝国 IP:浙江省台州市 发表于 2020-6-4 12:47
对方离你一米以外的距离停了 。两个人都有被吓了。这样交警认定责任是没有问题的 。如果一定要申诉,可以让对方负责10%的责任。不过,才几百元,诉讼费估计都不够,再加上功夫。
邱芳 IP:浙江省 发表于 2020-6-4 12:12
冬瓜50 发表于 2020-6-4 10:34
交警判定有问题,你是受到对方车辆影响避让不及才摔倒的,对方也要负次要责任,建议申诉。

谢谢你的支持、我是因为避让本能的反应摔倒了,还好我不严重,只是花了几百块钱,如果我很严重的话我真的不知道这样判定有什么办法!
JWM IP:浙江省台州市 发表于 2020-6-4 11:11
很多电瓶车车速很快的
特别是外卖小哥的电瓶车
需要加强教育

浙公网安备 331003020000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