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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情观察之专栏] 民情观察之预存式消费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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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28 20:0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继一个月前“我的面包”预充值消费发生问题还没下文本月初又有网友在说“黄岩鱼乐圈”倒闭联系不上店家




同时小编想起一年前也是预充值消费发生的问题
一家美发店“变脸”了不认账了


今天又有网友曝出“健身房跑路”的帖子







乐享健身是变脸了?
还是跑路了?


以上列举的几起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
都是先存钱再消费的所谓消费预充值方式
然后消费者按商家所公开承诺的合同约定消费
在此期间忽然有一天商家变脸或跑路了
造成消费者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的一种消费欺诈现象


连续发生几起这种预充值消费权益无法保障的现象
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民情观察室今晚抽个时间写这么一贴
一是听听网友们如何看法?
二是希望起到一个提醒作用
提醒消费者在预充值消费时
要注意所存在的一些风险

风险在于
商家过多地让利
其让利幅度与风险程度是成正比的
任何的商家
如果没有利润保障其生存
它拿什么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
消费预充值时
衡量商家的信用度更是第一的


民情观察室并不是反对预充值消费这种模式
而是希望消费者在预充值时要想好存在的风险


还有就是商务管理部门要对这种消费模式加强管理
是不是可以对预充值消费要求做好备案
确定不管发生营业执照法人如何变化
承担消费预充值法律责任的都是在收取充值款期间的法人
如果事实需要变更法人的
继承的法人也要到商务管理部门注册备案
承诺继承之前所收取的预充值款
并承诺之前的合同继续有效
做到“冤有头债有主”
不让一些不良商家变个脸就不认前账
或就算变脸了
也还有具体的法律主体和责任人可以追究
还有就是设置合理的商家预充值收款上限
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预充值消费
可以理解为商家的一种促销手段或方法
需要信用和所投资的商业主体价值作为担保
超过了即视为不合理
大家以为呢?






民情观察室语:




针对近期出现的预充值消费商家跑路事件
这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需要职能部门积极应对
减少社会矛盾
维护社会公平公正


也请消费者把握力度
不要为了看上去诱人的优惠而使劲过度
根据自己的消费量能适量充值
以规避或减少可能存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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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6 22:10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在椒江的张管家装饰公司收了一百多家的预付住房装修费,加上供应商的欠款近千万的费用,然后关闭跑路了,业主与供应商应案也报了,一年多过去了,至今没有消息。

这里也存在执法部门不作为助长这股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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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9-12-19 09:47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
还是一些连锁机构比较能信任,要不然真的太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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