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编辑推荐

查看: 163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图说黄岩]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9-2-26 09: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蔡明芳、庞金贵:

本院受理原告陈新利与被告蔡明芳、庞金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诉讼文书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归还人民币7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月利率1%计算,自2007年3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日止)。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开庭前一日。本案定于2019年4月30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来源:今日黄岩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浙公网安备 331003020000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