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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城事] 醉酒驾驶一律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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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8 12: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北京市 阿里云BGP服务器
据新华社杭州8月7日电(记者方列)记者从浙江省公安厅获悉,浙江省将对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五条常态严管措施,对于醉酒驾车的一律处15天拘留,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处罚后,一律抄送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王辉忠表示,对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要让驾驶员“谈酒色变”。
  8月4日晚,29岁的司机魏志刚酒后驾驶黑色保时捷凯宴越野车,将正在过马路的16岁女孩马芳芳撞死。事故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王辉忠表示,浙江公安机关将对酒后驾车、超速超载等普遍性的交通隐患进行根本性治理。特别是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定要查到驾驶人“谈酒色变”——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和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一年内有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查获的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处罚后,一律抄送同级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从严查处驾驶机动车超速50%以上违法行为,由公安交警部门定期在媒体公开曝光,依法一律予以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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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8 12:18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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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9-8-8 12:59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就看看
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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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9-8-8 20:50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
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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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8 21:01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这样的策略应该持续下去,醉酒驾车的危害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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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2 14:01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醉酒驾车一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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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9-8-12 17:04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恐怕拘留的都是小老百姓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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