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编辑推荐

查看: 3207|回复: 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汽车改装] 车灯诚可“贵”,生命价更高。--K3

[复制链接]
1
发表于 2014-7-29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IP:浙江省台州市
个人感觉应该出台法律:如果因对方改装车灯太刺眼造成事故的,判帮别人改车灯的全责赔偿。顺便一句:不得好死(指谁大家都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浙公网安备 331003020000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