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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市区黄标车采取限制通行区域和通行时间的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车辆
黄标车。指经检验取得黄色环保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即国0汽油车和国0、国Ⅰ、国Ⅱ柴油车。
二、限制通行区域
(一)椒江区
椒江区建成区(含封闭圈道路):台州大道、椒江岸线、疏港大道、机场路、开发大道、经中路、现代大道、白云山南路、开发大道构成的封闭圈。
(二)黄岩区
黄岩区建成区(含封闭圈道路):北院大道、二环北路、永宁江岸线(东北)、甬台温铁路、二环南路、甬台温高速公路、永宁江岸线(西南)构成的封闭圈;
黄岩区建制镇城区(含封闭圈道路):
院桥镇:路院一级公路、兴华路、十路线、新潮路、院中北路、新春路构成的封闭圈;
沙埠镇:南新街、十沙线、沙川路、凤凰路、文心路构成的封闭圈;
头陀镇:学士路、滨江路、汇浦路、临划线构成的封闭圈;
北洋镇:北洋路(江南渠道以南)、环镇东路(江南渠道以南)、长宁路、北洋路构成的封闭圈;
宁溪镇:溪南路、宁丰路、镇前街、长决线(钟楼路、桥亭街)构成的封闭圈。
(三)路桥区
路桥区建成区(含封闭圈道路):财富大道、腾达路、双水路、永宁河岸线、路泽太大道、迎宾大道、院路路构成的封闭圈;
路桥区建制镇城区(含封闭圈道路):
新桥镇:人民路、新大街、中兴街、五丰路构成的封闭圈;
横街镇:新兴路、沿河北路、中心路、凤凰西路构成的封闭圈;
蓬街镇:振蓬东路、新蓬路、环镇北路构成的封闭圈;
金清镇:建设路、文昌西路、环西路、学前街构成的封闭圈。
(四)重要交通干道
大环线、中心大道、椒江大桥至台金高速入口处、院路路。
(五)高速公路
甬台温高速、台金高速台州段。
三、限制通行时间
自2014年6月1日起,全天候24小时限制通行。
其中:2014年6月1日至6月30日为限行劝导期。劝导期内,对违反限行规定的黄标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驶离限行区域。自2014年7月1日起,对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实施抓拍和现场执法,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四、违章处罚
对违反限行规定的,由公安交警部门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予以处罚。
外地车辆进入本市按照本市机动车辆有关政策管理。
特此通告。
台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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