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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城事] 黄岩一化妆品店老板用高息转贷吸金8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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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1 08: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获刑10年6个月,处罚金50万元

  本报讯(通讯员 郭英姿 记者 徐志礼)50岁的胡某,曾是黄岩院桥一家化妆品的老板。因其向多人借款用于高息转贷,后又在明知无法归还的情况下,仍向多人借款,近日被黄岩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胡某经营的化妆品店是多年的老店,生意一直不错。后来听朋友王某介绍,放高利贷月息高达10%~30%。

  胡某一想,这可比做化妆品生意强多了。

  于是,她不仅拿出了自己所有的积蓄,而且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以自己要做生意为名,在临海、黄岩和路桥等地,先后向陈某、屠某、金某和罗某等10余人借款达800余万元。

  在负债几百万元的情况下,为使资金链延续,在2007年4月15日以后,胡某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仍继续以高息为诱饵,向多人借款。为掩盖自己已巨额负债的事实,又隐瞒真相,进行虚假宣传,给被害人造成其有雄厚的资金实力的假象,骗取社会资金。

  2007年5月底,胡某潜逃。

  2011年10月25日胡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但并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数额巨大;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分别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依法应予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台州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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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1 08:25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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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1 09:13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之前有人写过这帖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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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1 11:10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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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1 11:19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好好的生意不做……走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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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1 11:43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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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1 11:57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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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1 22:28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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