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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港厢] 您想了解一个允许官员违法乱纪的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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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9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您想了解一个允许官员违法乱纪的地方吗?

        事情发生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西街社区阳光左岸小区,该区的14幢一单元702室和902室两套房屋违章建筑一事,表面上登记的户主是两套房共同的户主是郑丽华,郑禹清、马学琴,其实质是官据高位的堂堂温岭市副市长马健所买,据他人说此人在黄岩电大路等各处还有几套房屋,在温岭到底有多少却一概不知。因自己最不能出面买房,故借丈母娘郑丽华、母亲马学琴等人名义买在此处。更为严重的是,此人借着自己的权力光环,不顾本小区全体业主的反对,将邻居903金小玲的房顶上建起60多平方的违章建筑,破坏避雷针,堵住了消防设施的排风管和每家的排污管,关闭了消防通道门及集体的通风门,占用了消防通道并将此通道门锁住。将公用房顶占为已有,据各住户多次反应其多次威吓各住户不许申张,说自己有能力将其报复。后遭到全体业户的强力反对,曾向执法部门反映多次,没有拆除,为此我们业户为了安全起见,当时物业主任提前电话通知马健,在(2012年)7月21日晚上7点半赶到处理此事,马健故意拖到9点半才到,在这期间业主们请来开锁匠将其开掉。此人却玩弄权力,指使他人向黄岩西城派出所报假案,胡说业委会常务副主任张勉驰破坏公共财物第二十八条为由,报案到黄岩西城派出所,派出所没有调查就将传唤发出,后经全体业主和业委会负责等人讲明来龙去脉才放回,后此人又擅自将消防通风门锁住,此事更加激起大多数人的公愤,当官的是否有特权,就可以为所欲为,无法无天,不受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难道城乡规划法和2006年关于城市违建房管理条例都不知,同时我们要求有关部门立案查处,查清他的经济来源,请广大网民和社会各介人士评论。
        黄岩区西城街道阳光左岸小区全体业主
        2012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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