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编辑推荐

查看: 1572|回复: 1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天下杂谈] “小偷”被绑遭围殴泼水(转自东莞时间网)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7-13 09: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2012年07月12日 09:48 来源:南方都市报
  

  有村民往“小偷”身上泼水,村干部说这是让对方“凉快凉快”。受访者供图



  ●7月9日●高埗冼沙一坊旧联村

  “小偷”连同二三十斤的自行车一起被绑在半米高的健身器材上,在太阳底下暴晒了将近一个小时。其间,还有村民上对他前拳打脚踢,也有人提着水桶往他身上泼水。这是7月9日下午5点左右发生在高埗冼沙一坊旧联村里的一幕。当日,这名瘦弱的男子被村民抓住在偷单车,遂被反绑在村里的健身广场上“惩戒示众”。事后当地警方表示,当日并没有男子偷窃的证据。

  人背单车被反绑

  7月9日下午5点左右,太阳还很大,住在高埗冼沙旧联村健身广场附近的新莞人张先生看到,一坊旧联村的村长等几名村干部,押着一名年约30岁、身材瘦弱的男子来到广场,还有一人推着一辆不算新的单车跟在后头。“这人是小偷”,张先生听到押着男子的村干部说。但至于在哪里抓到的“小偷”,张先生说他不知道。

  张先生说,村干部先是用绳子将男子绑在双杠上。之后有本地村民围上去,对男子拳打脚踢,疼得男子嗷嗷直叫。“打了几分钟之后,男子又被绑到一个只有半米高的健身器材上。”张先生说,村干部还将那辆自行车也绑在男子的后背上。因为健身器材较矮,男子只得半蹲着。健身器材周边没有树荫,男子整个人都在太阳底下。

  有人报警被阻止

  蹲了半小时之后,已经是下班时间,更多人聚集在广场上围观。目击者陈小姐说,“虽说5点多的太阳不算毒辣,但晒了半小时,那人还是有些受不了。”陈小姐说,被反绑的男子低垂着脑袋,没有精神。这时,一名戴着草帽的本地村民提着一个红桶向他走去,“走近男子时,那个村民扬起手中的红桶,将大半桶自来水往男子身上泼去。”

  “被泼水男子只是回了回头,看了一下,并没有说什么话。”陈小姐说,围观人群中有名男子实在是看不下去,就拿起电话要报警。“但村干部以‘不关你事’为由,将要报警的男子赶离了现场。”又过了十来分钟,还是有人偷偷地报了警。“起先来的是3名治安员,结果村干部不让他们把人带走。”

  村里车子常被偷

  据目击者说,5点40分左右,当地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这才将反绑的男子松开。“男子在太阳底下蹲了三四十分钟,几乎没了体力,绳子一松开,整个人就坐在了地上。”目击者说,看到这个情况,警察叫来了120救护车,将男子扶上救护车,围观的人群这才散去。(来源:南方都市报南都网)

  “我也只是听那些本地村民说,被抓的男子是个小偷,当时是为了惩戒他,才将他反绑在广场上的。”住户张先生认为,即便是小偷,也不该这样对待。

  前日上午,记者来到高埗镇冼沙旧联村。一位本地阿婆说,村里经常有小偷来偷单车和电动车,他们村长花几千块买了一辆电动车,结果第二天就被人偷了。当地村委会多名村干部均气愤地表示,他们村甚至连鸡鸭狗都被偷过。“抓到小偷肯定要惩戒一下啊,所以才绑在广场上。”一名村干部说,当时有人看到这名男子在偷单车,就合力抓住了。至于被打,村干部说那是村民干的,他们拦也拦不住。至于有人泼水,村干部的解释是“让小偷凉快凉快。”

  说法

  对嫌疑人进行示众、围殴都是违法的

  对此,高埗公安分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蹲在地上的男子经检查并无大碍,身上的伤均是旧伤。该负责人还说,这名男子曾经因为偷窃罪被公安机关处理过,但在当日并没有证据显示他行窃了。“首先我们并没有接到遭窃的报警,其次我们去到现场也没有找到自行车的失主。”由于没有证据显示那辆自行车是男子偷来的或正要偷的,做过笔录之后,就把男子放走了。至于村民反绑甚至殴打他的做法,该负责人说,“肯定是违法的。”

  广东省登润律师事务所的张元龙律师对此表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犯罪嫌疑人时,都有义务及时报警,并协助警方将犯罪嫌疑人扭送至公安机关。倘若遇到犯罪嫌疑人进行抵抗,可以进行捆绑等限制性行为。但不应该对其进行示众、泼水、围殴等侮辱性的动作。综上所述,高埗旧联村的村干部以及村民的做法是不妥当的。

  (记者何永华)
  

编辑: 杨艳玉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楼主| 发表于 2012-7-13 09:04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我不知道怎么发图。原网站上是有图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2-7-13 09:12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
这小偷真倒霉 不过这是恶有恶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2-7-13 09:28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2-7-13 10:31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警察真ta ma废物  抓到了还放   叫老百姓怎能不气愤  怎能不打小偷发泄一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2-7-13 10:31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小偷就应当往死里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楼主| 发表于 2012-7-13 10:38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求抱团KO贼骨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2-7-13 15:52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2-7-13 18:46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好。。。弄死贼骨头就更加好。。。带种的联系霸天虎小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2-7-13 23:19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打贼,你们还不够狠!只是叫得凶而已!记得小时候,家乡很多贼。有时连人家辛苦养了一年卖肥猪的钱都偷。又一次居然被抓住了,他还跑。跑了半天又原路回来了!最后,把贼堵在一个小工地大家围成一个大圆圈用火砖头把那个贼活活的砸死!你们有这么狠过么????还有一次,抓到一个鸡鸭的贼。大家并没有将他绳之以法,而是将他围在一个水塘里,不准他上岸。上岸就用竹竿打他,最后贼被活活淹死在水塘里。家属连尸体都不好意思收!!!从此我们那里好几年清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12-7-13 23:53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浙公网安备 331003020000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