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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城事] 为了“义气”惹命案 赔上青春才醒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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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8 09: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本报讯 (通讯员 郭英姿  林 静) 老话虽有“为朋友两肋插刀”之说,但尚未成年的王某却不分是非,仅凭着哥们儿“义气”,盲目助友去殴打对方,惹出命案后王某远逃他乡,逃亡3年后最终悔恨自首。近日,区法院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7年零6个月。
    在黄岩打工的刘某(已另案处理)因争女友被一群青年殴打,一直怀恨在心,遂纠集王某等7人寻机报复。2008年11月1日晚5时许,刘某请王某等人在院桥镇的一家饭店吃完饭后,路遇先前威胁并殴打过自己的几个男青年。受对方挑衅后,双方即发生打架。在打架中,被告人王某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刺了被害人廖某1刀,致其左侧颈部静脉断裂,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王某当即逃往新疆,因不堪忍受长年颠沛流离的逃亡生活,于2011年8月30日,在新疆阿克苏机场向当地公安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受人纠集,共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直接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系共同犯罪,依法应予惩处,但该被告人系初犯,犯罪时未满十八岁,并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较好,另被害人亦有过错,故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黄岩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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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8 12:01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
后悔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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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8 12:5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冲动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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