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编辑推荐

查看: 1115|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台州城事] 成片的鱼苗翻着白肚浮在水面上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3-22 08:0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本报记者 王 霜 见习记者 颜婷婷 文/图

  记者核实报道:

  承包的鱼塘里,成片的鱼苗翻着白肚漂浮在水面上,这一切,60岁的郑林达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想起巨大的经济损失,想起家人当初反对,自己却义无反顾要搞养殖,这位老汉不禁抹起了眼泪。

  鱼苗陆续翻了白肚

  郑林达2007年开始承包下垟陈村的24亩农田,挖了大大小小8个鱼塘。今年1月份他花8万元在鱼塘里投放了7万多尾鱼苗,有鲤鱼、花鲢、鳊鱼、螺蛳青等多个品种,本来6月份就能供应市场,预计到时能收入80万元。

  3月19日早上6点,郑林达像往常一样来到鱼塘喂鱼,并查看鱼苗生长情况。但眼前的景象让他的心陡然一惊:很多鱼苗泛着白肚,浮在鱼塘边缘。

  几个鱼塘情况都一样。第二天、第三天,他发现死亡的鱼苗越来越多,而剩下没死的也都奄奄一息。

  郑林达说,自2007年养鱼以来,自己并没赚多少钱,去年赶上县里修复了水渠,水源水质变好后鱼苗产量大增,才赚了一些钱。今年,他用房屋抵押向银行贷款了30万元,又东拼西凑了20万元,全投到鱼塘里了,想着好好赚一笔,“没想到却发生这样的事,现在真是血本无归了。”说着,郑林达哽咽了。

  目前,郑林达一家全靠着儿子每月2500元的工资度日,“儿子本来就反对我养鱼,现在又出了这样的事,真不知道怎么办!”

  怀疑上游排放炼银废水

  对于鱼苗的突然死亡,郑林达怀疑跟水源有关。他顺着水源查看过,在上游石卡村的一户居民家门口发现了端倪。

  郑林达说,当天他来到时,这户人家门口放着白银提炼过后的废水,还正好碰见这家人往水渠里倾倒废水,“水流方向正通往我的鱼塘,我猜就是这原因。”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此处,发现这户人家的大门口确实摆放着几个橡皮桶和一个很大的铁皮盒,里面均盛满了黄色的液体。而在后门的水管排放处,记者发现泥土颜色也有些发黄。郑林达说,这就是排放炼银废水所致。

  另外让郑林达有苦难言的是,当时承包土地时跟村里签过合同,如果不再养鱼,就必须将鱼塘回填。“这可是很大一笔开销,也就是说我现在想撤都不行。如果真是中毒导致鱼苗死亡,怕是这水再也没法养鱼了。”

  初步判定是中毒所致

  郑林达的情况,仙居水产技术推广站(下简称推广站)的工作人员接到电话后,前天上午9点左右去现场查看过。

  推广站副站长、渔业首席专家李金华说,当时发现鱼群无力游动并且有部分死亡,以为是缺氧所致。“但之后对鱼身解剖,发现情况并非如此。”李金华说,鱼鳃变紫发黑、胆囊颜色变浅、内脏充血、肝脏肿大,“种种迹象表明是中毒了。”

  李金华一行顺着水源查看,在上游一处位置用试纸检测。“应该是含有强酸和少量重金属。”李金华说,按照经验,这就是鱼苗死亡原因,但由于当地没有专业技术手段,要送到上级检测后才能确定。

  李金华介绍,鱼一般要求生活在微碱环境中,如果PH值低于7,也就是呈酸性,那鱼就很难生存。按照目前的发展情况,郑林达鱼塘里的鱼都会死亡。“如果确实是水源问题,那情况只会越来越严重。”

  目前,推广站要求郑林达对死亡鱼苗进行无害化处理,全部埋掉,不准销往市场。推广站站长高军也建议用生石灰中和或者进行换水,缓解这一情况。“另外,我们也会等环保部门的初步检测结果出来后,积极帮助养殖户解决问题。”

  目前还没有确凿证据

  昨天上午,仙居县环境监察大队和安洲街道、推广站的工作人员,又一起到现场查看情况,但他们并没有在上游发现提炼白银的地方。目前,环境监察大队正在对鱼塘里抽取的水样进行检测。对于郑林达所指的黄色液体,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当场检测过,并不是“罪魁祸首”。

  郑林达所指的怀疑对象,由于屋主不在家,也没有确凿证据。“只有找到当事人之后才能核实情况,所以暂时无法判定原因。”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王雪平说,如果原因能够认定,那环保部门愿意作为中间人帮忙调解,如果协商不下,养殖户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另据王雪平介绍,白银在提炼过程中,需要用硝酸、硫酸等将含银物质沉淀下来,再经置换才能得到,化学反应中产生的废水酸性很强,并含有少量重金属,随意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很大。“所以加工点一定要建废水处理设施,经过环保审批验收才能排放。”王雪平说,目前,县里经过审批的白银加工点只有两家。另外,县里对“三废银”(重金属处理)的打击力度一直很大,“如果查实这户人家确实在排放炼银废水,我们肯定会对其进行取缔。”
台州晚报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发表于 2012-3-22 21:36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浙公网安备 331003020000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