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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通讯员 天 洁
因为两家养的4只狗在路上打架互咬,哥哥竟拿起木棒敲向自己的亲弟弟,造成弟弟轻伤。3月14日,天台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提起公诉。
现年70岁的陈某是天台县白鹤镇王会头村人。2011年9月2日上午,陈妻带着两只狗在离家不远的地方,遇到同样也带着两只狗的弟弟。四狗相见,格外热闹,兄弟两家的4只狗就互相撕咬起来。陈某妻子为了分开打架的狗,就用手中的扁担打了弟弟的狗一下。弟弟见自家的小狗被嫂子打了,顿觉不满,就与嫂子吵了起来。
吵闹声惊动了在家的陈某,他出门一看是妻子在与弟弟争吵。为防妻子吃亏,陈某顺手拿起家门口的一根木棒赶过去,不问情况就朝弟弟的手臂打去。结果造成弟弟右手腕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
台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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