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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港厢] 结婚有风险,买房须谨慎?婚姻法争议不间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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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9 19:3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婚姻法新解释引热议



    “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开始实施,其核心内容直指当今社会婚姻家庭纠纷中的主要问题。解释一出,果然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各种声音此起彼伏“炸”开,引发剩男剩女、老丈人丈母娘等“口水仗”。这一司法解释,是否真的会使婚姻价值观、择偶观发生“悄悄”的变化?


“剩女”小翁:

    “难道结婚都只是为了房子吗?为什么一定要把婚姻弄得这么功利、这么物质呢?难道世界上已经没有单纯的爱情了吗?”一提到结婚和房子的话题,翁小姐颇为激动。小翁是位不折不扣的“黄金剩女”,芳龄28的她仍待字闺中。在家人朋友眼中,小翁要模样有模样、要气质有气质,在一家企业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月收入不错,如此好的条件,但却至今仍然难觅缘分。


    “坦白地说,还是希望找个有房子的结婚。但即便没房子,只要两个人一起努力还贷也可以。但这必须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前提条件,那就是两个人必须有感情,能够生活在一起。”小翁也是一个外向的女生,当记者问到房子的事,很直白地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贫贱夫妻百事哀”……当这些话语在耳边响起的时候,让大多数适婚男女在“没物质”的感情面前望而却步。


    小翁告诉,如果现在出现一个有房有车,但人品差、脾气暴的男生,她是绝对不会跟他结婚的。“这也是我被‘剩’下的原因,毕竟既有感情,又有物质基础,这样两者兼得的太  少。”


    “这个‘新的司法解释三’把婚姻算计得太清楚了,甚至在网络上的一些评论也把婚姻和房子画上了等号,居然还有女生认为结婚就是为了找房子。”小翁说,“虽然平时大家在闲聊时,也会开玩笑说,找个有钱有房的,在房价飞涨的现在,至少可以少奋斗二三十年。但是谁真的会愿意拿婚姻去赌一套房子。不管别人是不是这样想,但是我绝对不会。”


新婚小夫妻:
不是为了分财产,而是为了有个“窝”。

    婚姻原本是两个相爱的人厮守一生的“港湾”,可是当婚姻被传统观点、被物欲横流束缚的时候,是否真显得苍白无力呢?采访了一对新婚小夫妻,奇奇和小周。


    奇奇和小周上个月刚刚领了结婚证,现在两个人居住的房子是小周父母出钱购置的。“按照现在的规定,假如我们离婚了,我是不是就要‘净身出户’了?”当着面,奇奇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问小周。实际上,奇奇半开玩笑的说法,也正是目前网络上不少女性网民热议的话题。


    “当然不会。爱了就爱了,如果把婚姻套上这么多的枷锁,那么当初相爱的承诺,不是就失去了人情味吗?”小周也半严肃半认真地回答。


    “我觉得房子对于感情,对于婚姻来说,是可有可无的东西,现在不是有个‘裸婚’一词吗?但房子对家庭来说,又是无奈的一项条件,因为它几乎是必须的,是两人共同生活的天地。”在与奇奇交谈的过程中,记者也听出了80后小夫妻对现实的无可奈何。在采访中,奇奇坦言,她的女性朋友、同事都认为,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的情况,并不会过多牵制她们去改变最初的婚恋观。不过真到结婚那时候,还是希望有房,但绝对不是为了分财产,而是希望有个稳定的“家”。


    非常赞同这样一个观点,新解释之所以引起部分公众的不满,或许是因为没把用于投资的房产和作为“窝”的房产区分开来。单纯从婚姻和感情而言,房子不仅是财产,更是“家庭”的载体。


律师:
平衡利益有法可依,但缺少“人情味”。

    “其实对于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单纯从律师工作的角度出发,我感到还是非常欣慰的。因为新的司法解释实施主要是为了解决审判实践中急需解决的一些疑难问题。比如‘解释三’对于婚前婚后财产收益作出了界定、一方或双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之规定等等方面,都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在以后处理类似案件的时候,我们可以有法可循、有法可依了。”记者在采访某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莉时,她秉持了这样的观点。


    陈莉告诉记者,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从2009年就开始征求各方意见,一个新的法律条例的颁布,为了能够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征求的是大多数人的意见。相对而言是公平、公正的。“如果说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存在不足之处,就是过多地用市场经济规则处理婚姻家庭问题,忽视了夫妻财产对夫妻关系的依附性,忽视了婚姻家庭是一个伦理实体的特殊性。”陈律师表示了她对这一规定的看法。


    小金是一个从事律师工作的朋友,在一次闲聊中,谈及这个问题。小金说:“法律和司法解释只是对婚姻中权利义务的界定,如果有些人觉得法律让婚姻不再浪漫,那可能不是法律的问题,而是自己的婚姻观、价值观的问题。”小金谈得很客观。


    “有人甚至大呼‘不嫁富二代,要找潜力股’,你觉得是这样吗?”问道。


    “长远看,这些说法都是很短视的。这些说法的背景可能是房价大幅攀升所导致,如果房价趋于稳定,可能也不会有类似说法出现。有人把对房价的焦虑、甚至是愤怒,都投射到新的司法解释中去了,以至于不能客观公正地去看待最新的司法解释。”

黄岩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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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9 21:16 | 只看该作者 IP: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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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0 08:24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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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0 10:30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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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1-8-20 15:00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没了婚姻要点财产有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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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1-8-22 02:03 | 只看该作者 IP:广东省东莞市
裸婚挺好的,总比裸奔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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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1-8-22 09:23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现在的社会是太现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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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4 10:45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亦爱亦恨 发表于 2011-8-20 15:00
没了婚姻要点财产有意思吗?

当你没了婚姻,更没有了财产,一个人孤单的站在街头无处安身的时候,或牵着小孩厚着脸皮回到娘家的时候,你还能如此的淡定吗?没了婚姻要点财产有意思吗?我想适合不知柴米油盐贵,不知赚钱辛苦,做着琼瑶梦的女子吧!有名话说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却是万万不能的,当你的对方分手的时候,对方会认为要财产没意思而给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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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1-10-20 12:03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现实社会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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