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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黄岩法院审结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韩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其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被告人韩某以27万元的价格出售一对象牙制品,经鉴定,韩某非法出售的象牙制品含有象牙成分。象牙为亚洲象或者非洲象所有,亚洲象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一级,非洲象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或Ⅱ的保护物种。非洲象还被国务院林业局核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黄岩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韩某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韩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案发后涉案野生动物制品已追回,其积极退缴违法所得,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来源:台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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