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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培训途中遇三车追尾事故,两位交警“喜”提一堂实践课
“我们只是做了应该做的事,任何一位民警遇到这样的情况,都会这样做的。”4月26日,当被问及前几日在参加宣传培训途中,“喜”提实践课的这一事迹,台州交警高速五大队副大队长张劲淡定地说。
时间回到4月24日,S28台金高速临海西出口附近路段发生一起三车追尾事故。只见超车道上停着三辆事故车,驾乘人员纷纷站在车道上查看车损情况,没有一人去设置预警措施,也没有人员撤离现场。而此时正是该路段的流量高峰,三辆车占据主车道后,多车紧急避让,事故后方很快堵起了长龙。
此时,正在去杭州参加宣传培训的交警张劲、杨栋栋恰巧路过。虽未换上警服,但一下车,两人就迅速进入工作状态。
“当时现场也未有预警措施。所以我和第三辆车的驾驶员一起在他的后备箱找到了警示三角牌,提醒他放置在车后150米处。”杨栋栋说。
随后,两位民警有序指挥人员和能挪动的车辆撤离现场,缓解拥堵情况,并拨打报警电话,告知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等到施救力量到达现场后,他们悄然离开,继续赶路……
经了解,第一辆大众车在经过出口时犹豫着踩了一下刹车,导致后方两车避让不及发生了碰撞。驾驶人余某在得知两位民警是因为碰巧路过看到的,忙不停表示:“他们好热心,替我谢谢他们!”
台州交警提醒,在高速公路上遇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一定要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来车方向150米外设置警示标志,同时车上人员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并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求助,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九字警句。
来源:台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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