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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私家车的核载人数以车辆行驶证上标明的核载人数为准
“就多一个小孩,问题不大吧。”“一小段路,很快就到了,挤一挤没事的”……大部分超员车辆的驾驶人和乘客都有着类似的想法。殊不知,在这种自我麻痹的心理下,隐患、危险也在逐渐增加。早几日,台州交警在检查中发现一辆小车存在“大人怀抱小孩”的超员行为。
12月5日,在G1522常台高速天台收费站,台州交警高速一大队民警在对一辆棕色小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后排乘客比较多,示意驾驶员摇下后排车窗。车窗摇下后,车内坐满了人,后排本是3人的位置,满满当当坐了2名大人和2名小孩。
经过民警进一步核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1人。面对民警的询问,车上乘客直言:都是小孩子,算了呗。
驾驶员茅某表示,自己是开车带着一家人到宁波游玩的,当时真没有把抱手里的小孩计算在内,只是让家人抱在怀里,就开开心心出行了,没想到属于超员。
最后,民警对车上人员“大人怀抱小孩”乘车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告知他们超员载客的危害性。同时对茅某的违法行为处罚款20-200元,记3分,并责令驾驶员把超载的人员安排好,消除违法行为之后再上路。
台州交警提醒:私家车的核载人数是以车辆行驶证上标明的核载人数为准。交通法规中关于“超员”的规定中,并未对乘车人的身高、体重、年龄等作出规定,而只是规定了“数量”。所以,一辆核载5人的汽车,多出来一个儿童,即使是怀抱在父母怀中的婴儿,超员的违法事实就成立了。
来源:台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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