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重点商贸企业复工复产
奋战一季度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大支持我区重点商贸企业复工复产奋战一季度,根据《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政策意见》(黄政发〔2020〕1号)、《台州市黄岩区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奋战一季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黄财发〔2020〕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重点商贸企业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申报条件
2019年度,已纳统的区内限上批发、零售企业,以区统计局提供的名录为准。
奖补标准
一
一季度销售额正增长企业奖励标准
批 发 业
1、2019年度销售额超5亿元的企业,2020年一季度销售额同比增长5%(含)以内的,奖励20万元;同比增长5%-10%(含)的,奖励25万元;同比增长10%以上的,奖励30万元。
2、2019年度销售额1-5亿元的企业,2020年一季度销售额同比增长5%(含)以内的,奖励10万元;同比增长5%-10%(含)的,奖励15万元;同比增长10%以上的,奖励20万元。
3、2019年度销售额2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2020年一季度销售额同比增长5%(含)以内的,奖励5万元;同比增长5%-10%(含)的,奖励8万元;同比增长10%以上的,奖励10万元。
零 售 业
1、2019年度销售额超3亿元的企业,2020年一季度销售额同比增长5%(含)以内的,奖励20万元;同比增长5%-10%(含)的,奖励25万元;同比增长10%以上的,奖励30万元。
2、2019年度销售额5000万元-3亿元的企业,2020年一季度销售额同比增长5%(含)以内的,奖励10万元;同比增长5%-10%(含)的,奖励15万元;同比增长10%以上的,奖励20万元。
3、2019年度销售额500万元-5000万元的企业,2020年一季度销售额同比增长5%(含)以内的,奖励5万元;同比增长5%-10%(含)的,奖励8万元;同比增长10%以上的,奖励10万元。
电子商务企业
2020年一季度销售额同比正增长的企业,每家奖励3万元。
二
2020年2月份实际用电量补贴
对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我区民生保供作出重大贡献的大型商超、商业综合体,2月份复工后产生的实际用电费用给予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申报程序
符合奖补标准的企业,于2020年4月15日前,向区商务提交申请资料,经区商务局、区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审核后予以发放专项奖补资金。
材料报送地址:黄岩区总商会大厦20楼2006室。
联系人:杨波
电话:13989683233(622045)
其它事项
本细则由区商务局负责解释,相关企业要按照实际发生情况进行如实申报,如有虚报、谎报等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申请材料清单
(一式两份,均须盖章)
1、奖补申请表(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进入下载);
2、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
3、申请销售额正增长奖励的企业,提供区税务局出具的2019年一季度和2020年一季度企业纳税申报表;申请用电量补贴的企业,提供区电力公司出具的2020年2月份实际用电量证明。
台州市黄岩区商务局
台州市黄岩区财政局
2020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