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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归期”,遥遥无期
当亲戚朋友向你借车时,大部分人碍于情面,是不会拒绝的。三门市民陈先生也是如此。谁知对方借车后,有借无还,每次询问都是过几天就还。
追问“归期”,却遥遥无期
陈先生本人在杭州从事电商生意,借车的是陈先生堂弟的表哥潘先生。杭州台州来回不方便,后来,陈先生就将“讨车”这事,全权委托给在台州的好友王先生。
王先生称,2016年,陈先生花了18万元,购买了一辆大众凌渡。
2019年10月,潘先生向陈先生借车。“虽然两人关系一般,但有点亲戚关系,陈先生不好意思不借。”王先生说,过了几天,陈先生问潘先生拿车,潘先生却一直推托。
经过多次催讨,潘先生依旧没有还车。
直到11月,潘先生实在拖不住了,才告知陈先生,车辆被他以4万元的价格,抵押给别人了。
陈先生一听,赶紧和潘先生商量该怎么处理,但潘先生一直说“过几天就还”,就是不说具体归还日期,这一拖就拖到了现在。
“我朋友这人比较老实,村里人知道这件事后,有人反倒嘲笑他,说他连自己的车子都拿不回来。”王先生生气地说。
实在没有办法了,他俩就到法院起诉。“法院建议我们先聘请律师。我们找到律师后,律师又建议我们报警。可警察给潘先生打电话,潘先生的说辞还是一样的,称过几天还车。”王先生无奈地说。
律师称:可通过起诉,要求归还汽车
“过几天”到底是哪一天呢?3月17日,记者联系了潘先生。
潘先生对记者说,自己不认识王先生,而且已经和陈先生说好了,过几天就还车。“我是借了他的车,但他这次出门,没有车子开,我就把我的奥德赛商务车给他开了。我也不是把他的车子抵押了,情况你们不知道。”
但具体情况如何,潘先生表示不愿意多说,只说过几天就还车。
对于王先生和潘先生的说法,记者向陈先生核实。
陈先生告诉记者,王先生说的情况属实。“一般是我和这个亲戚联系。因为经过多次追讨无果后,他才让我临时开那辆车。”
目前,陈先生已经将行驶证、双方通话录音等相关资料交给了律师。
针对这件事情,律师是怎么看的呢?为此,记者咨询了浙江海贸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曹理尚。
曹律师称,根据《担保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由于潘先生对陈先生所有的汽车不享有所有权,无权设定抵押,所以潘先生私自抵押他人的汽车,抵押权不能设立,其抵押行为无效。”
而根据《物权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因此,陈先生可以凭借发票、凭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抵押权人返还汽车。”曹律师说。
来源:台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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